看到突然跑過來的衙役,整條街上的人的目光都被衙役所吸引,紛紛注目朝著衙役的方向看去。
“小姐。”
衙役跑到了余秋雨的面前。
余秋雨這才注意到,他們身上穿著的衣服是知府衙門的衙役制服。
知府衙門……現在余亦凡是新的知府,那麼想來他們應該是奉了余亦凡的命令。
余秋雨在心中猜測了片刻,終于抬起眼皮來看著他們。
“你們來找我,有何事?”
余亦凡被封為新任的知府之後,身份自然是水漲船高,余秋雨亦是跟著雞犬升天,這些衙役對余秋雨的稱呼也適當的發生了一些改變。
“是這樣的,大人吩咐我們,把家中的一些東西給搬到衙門去。我們要在衙門居住。”
衙役滿臉喜色,說起這事的時候臉上的興奮都掩蓋不住。
搬到衙門去住?
余秋雨詫異了。
她有些沒听懂。
衙役看到余秋雨的手里邊還有剛買的器皿蠟燭和食材,急忙一把接了過來,笑嘻嘻的招呼道。
“小姐,這是你買的東西對吧。”
余秋雨錯愕的點點頭,是她買的,她買了好用來度過新年的。
“按照慣例,知府及其家眷要在知府衙門居住,至于余家,若是余小姐想要時常回去探望自然也是可以的,但是為了大人辦公方便,希望小姐能和小少爺隨著大人一起在知府衙門居住。”
他這樣一解釋,這下子余秋雨明白過來了。
也就是說,余亦凡升官了,連帶著房子都得換上一換了對吧?
由破落的小房子,變成了大房子。
余秋雨這下子恍然大悟。
知府衙門,那得是多大的地方?
要知道,在整個嶺南,最氣派的地方除了那些富賈的住宅之外就是知府衙門的後院了,不過商賈的住宅府邸畢竟是私家的地方,自然不能和官家相媲美,所以整個嶺南最氣派的地方,當屬知府衙門。
想到自己即將要住在地方大,不漏風不漏雨,房子氣派好看東西也齊全的知府衙門去,余秋雨的心里邊就不由得美滋滋的。
真好。
余亦凡升官後居然還會有這麼多的福利。
真是棒棒的。
其實衙役過來得時候,余秋雨準備的這些器物什麼的都已經準備的差不多了,剩下的得回去看看家中還有沒有富余的,畢竟就算口袋里有錢了,也不能鋪張浪費嘛。
隨著衙役回到知府衙門時,衙役們已經把余家破落小院內的東西悉數搬了過來。
因為余家不怎麼有錢,所以知府衙門也沒有多少專人伺候,余秋雨看著新家大大的院落,再次的體會到一個謬誤。
來自居住大房子的謬誤。
雖然說房子大了,氣派了,但是沒有家丁奴婢伺候。
這就說明,這院子的清潔工作還得靠自己。
看著這大大的院落,余秋雨心里邊的欣喜之情瞬間了無蹤跡,這麼大的院子,她打掃起來確實會有些麻煩的。
想到以後的日子,余秋雨急忙搖了搖頭,她突然覺得,以前的余家小院其實也挺好的。
而此時在集市上看著余秋雨隨著衙役離開的李錦則惡狠狠地啐了口唾液。
“小賤蹄子,等到你的什麼糧食增產的主意成不了,我看你怎麼向官家交代。”
說完這句,李錦發現街上不少人在看她,自覺地有些尷尬,草草的買完自己想要的東西就落荒而逃。
衙役們把余家的東西都搬進來之後,余秋雨雇佣了幾個婢女,將余家的東西都擺放的整整齊齊。
她是不得不雇佣人來做這件事的。
如果讓她一個人把這一切都收拾妥當,那麼她還不得被累死啊。
不過,能搬進大宅子里,這確實是在余秋雨意料之外的事情。
她自兒個也沒想到,在自己研究水稻和小麥的期間,居然會發生這麼多變故,自家哥哥居然也會有這麼有骨氣的一面,而且這有骨氣的一面因為宋哲的關系,也被皇帝賞識,搖身一變成為了知府。
唉。
福兮禍所伏。
余秋雨是個小心謹慎的人,現在他們余家得意,可是她卻絕對不敢斷定以後會如何。
畢竟以後的事情,有哪個說得準呢?
作為多活一世的人,余秋雨深諳這個道理。
“唉。”
余秋雨再次的嘆了口氣。
算了算了,先把這個年給過了再說。
不過,幸好的是,余亦凡是在嶺南,自己熟悉的地方當官員,在這兒當官員,沒有那麼多厲害關系交織糾纏著,也不需要去經歷那種牽一發而動全身的場面。
余秋雨心存僥幸有心懷警惕。
搬進知府衙門的大院的第一天,余秋雨就把整個知府大院給打掃了一個遍。
不過,在清理地上的枯枝落葉的時候,余秋雨掃著掃著,腦子里卻浮現了宋哲的影子。
真是奇怪,余秋雨感覺自己真是很奇怪,怎麼又是平白無故的就想起了宋哲。
明明,宋哲已經離開了嶺南。
她記得宋哲還在嶺南的時候,經常來找她蹭吃蹭喝,那時他飯足茶飽之後,坐在椅子上長長地舒了口氣。
“唉,真好。”
余秋雨回頭看他,“有什麼好的?”
“你做飯好吃,煮茶好喝,我可以蹭吃蹭喝,就是沒法蹭住。”
余秋雨︰……
她瞬間感覺自己無話可說,扁了扁嘴巴,毫不客氣的吐槽道,“瞧你那點出息。”不過,說到住,宋哲似乎來了興趣來了主意。
“對了。”
提起房子,宋哲提起精神問她,“你有沒有興趣換個大房子住?”
看他眼神中那雀躍的神色,余秋雨下意識地以為宋哲又想在自己的身上破費,急忙道,“不用,我覺得我住的這個小房子就挺好,麻雀雖小五髒俱全,而且啊,還不需要擔心有人惦記,多好。”
雖然說有種對他不客氣不恭敬不禮貌的意思,可是至少她已經拒絕了宋哲。
宋哲似乎想說什麼,但是看了一眼余秋雨的臉色,想說的話也沒有說出口。
和余秋雨相處的時間不長也不短,余秋雨的性格特點,宋哲已經有所了解了。
余秋雨就是那種寧折不彎的小性子,就算是天王老子來了,也沒有辦法在真正意義上讓她低頭。
她本身就是一個有骨氣有血性的小姑娘,而且還有主意有才華。
如今看到這個大房子,余秋雨再次的想到了那次宋哲對自己說過的話。
他說他想讓余家換個房子住,而且換個大房子住,她以為宋哲就是在說笑,或者是打算好心的施舍一個房子給他們。
她和余亦凡都是有骨氣的人,素來不喜歡嗟來之食,自然也不喜歡嗟來之房。
可是沒想到,她和余亦凡余亦然兄妹三人追根究底,還是因為宋哲的緣故才住進了這棟大房子。
想到這里,余秋雨的心里邊感慨其實蠻多的。
嶺南地處江南,所以冬天一般不怎麼會下雪。
這一年冬天,余秋雨沒有在這兒看到雪落,也沒有感受到北風呼嘯而過。
沒有雪花飄,沒有被風吹的冬天,她余秋雨總是感覺似乎是少了些什麼。
少了些什麼?
好像是北方冬天應該有的感覺。
不過,就算嶺南這邊冬天的時候,不刮北風,不下雪,可是依然有些冷意,南北兩地的冬天是截然不同的。
北方的冬天要是冷起來,直接刮冷風,是真的冷,但是南方的冬天呢,說它冷,可是偏偏有一種陰濕在里邊,弄得人骨頭縫里都覺得又冷又癢。
這種天氣,余秋雨特別想裹著棉被在家里吃烤地瓜,但是呢,她觀察了一圈,周圍人很少有誰在這種天氣里裹著棉被吃烤地瓜的,而且南方的地瓜什麼的燒烤起來沒有北方的香。
余秋雨有點怕冷。
她按捺不住寒意,拿著銀子去了成衣店,讓人裁制了一身披風回來,穿上披風之後,余秋雨長長地舒了口氣。
總算舒服些了,總算暖和些了。
總算,站在冷風里的時候不至于那麼的難熬。
余秋雨不僅僅給自己做了披風,還按照余亦凡和余亦然的身量多做了兩身。
她發現余亦凡這人一旦工作起來,那就是一個工作狂,耳邊不再問別的事了,腦子里全是工作,工作,工作。
雖然說她知道也理解,余亦凡畢竟是這嶺南的知府,是嶺南的最高決策長官,但是也得注意下休息,勞逸結合嘛。
難怪古代短命的人那麼多。
都是工作累壞的吧?
余秋雨無奈的嘆了口氣。
余亦凡的性格她了解,雖然平常挺溫和的,但是執拗起來的時候,十頭牛都拉不回來。
現在余亦凡絲毫不在乎自己的身體,全副身心都在公務上,她除了心疼和著急就是給余亦凡做點好吃的補一補身體,別的,啥都做不了。
新年很快就到了,街上到處都是張燈結彩的,大紅色的福字和對聯都掛在門上。
余秋雨上街,入眼過去一片紅。
她突然想起王安石的那首元日來。
爆竹聲中一歲除,春風送暖入屠甦,千門萬戶瞳瞳日,總把新桃換舊符。
這是她來到古代,度過的第一個新年。
和自己名義上的家人一起,在一個自己相對來說比較陌生的地方。
不過,余秋雨還是蠻開心的。(www.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