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哥譚最近的機場需要坐地鐵過去,哀彌夜從未來過哥譚,也沒有手機,所以是跟在夏洛克身後的。
在上了地鐵以後,她就有些出神,將她綁架的罪犯如果是那個神秘凶手的手下,為什麼會來哥譚?
……哥譚,那不就是與紐約最接近的地方?
為什麼?
哀彌夜抬起頭,這才發現因為是下班的點,地鐵里人山人海,人與人之間幾乎沒有任何縫隙,而離她最近的卷發男人,站得筆直,黑色的風衣領子豎著,將他瘦削的臉龐遮了起來,但那雙銳利的雙眼依然能穿透人心。
她趁著人擠人,借機伸手摸了把他的腹肌。
……完美。
好想再摸一次。
低沉華麗如大提琴一般的音色響起,“停止你那愚蠢的想法。”
噢??
哀彌夜委屈地收回了手,轉過頭不再看他,又開始思考起這個罪犯。
如果不出意外,應該就是給她發短信的a了,不然,這樣沒有任何預兆就出現的罪犯,邏輯上說不通。
即使不發短信,那麼這個罪犯,至少需要尾隨她或是跟蹤她,否則怎麼會知道她在哪?
就連她的未婚夫查爾斯也要通過儀器才能找到她。
哦說起來,是挺久沒有聯系過她名義上的未婚夫了。
並不是沒有感情,恰好相反,兩個人從小一起長大,真正意義上的青梅竹馬,真正意義上的門當戶對,唯有一個人不贊成她和查爾斯的婚約——哥哥。
但是隨著時間的推移,她面臨著越來越多的罪犯,被無窮盡的案件侵襲,她早已不再是原本那個,耀眼奪目的公主,她不得不堅強起來,她知道被這些惡魔打敗會有多可怕,所以才堅持。
可是常年與惡魔打交道,又怎麼可能保持心靈干淨如初呢?
joker說得沒錯,能從她心里看到黑暗,因為她的確也想過,憑什麼要成為受害者?
為什麼只有她?
只有她一個人承受著擔驚受怕。
應該所有人都一樣啊,憑什麼只有她要被傷害,如果上帝不公平,她就來實現公平。
可是,最後還是自己沉默地與惡魔對抗,她已經夠痛苦了,何必再當自己所厭惡的人。
為了保護自己,她行蹤不定,這樣,那個神秘人未必就能將手伸到全球範圍內。
為了保護在乎的人,因為她
(本章未完,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表達出喜歡的人或事,幾乎都會被殺掉,但所幸,這兩年因為她行蹤不定,所以凶手也有一段時間沒有找上她,這讓她幾乎以為自己的做法奏效了。
當然,她也思考過,一直躲下去當然不是個辦法。
但他在暗處,而她在明處只會對她更加不利。
而發展的情侶關系,夏洛克說對了,挑釁凶手,為了讓他主動現身。
哀彌夜陷入到自己的想法里,對地鐵坐了多少個站也漠不關心,直到夏洛克叫她,她才意識到該走了。
奈何人實在太多,即使艱難地跟緊他的步伐,也已經被人流沖散了,等到好不容易擠到了門口,腳剛踩上與外面的那個檻,忽然就出現了‘叮叮’聲,這意味著馬上門就要關閉了。
就像是下意識一樣,她縮了回來。
在面臨了那麼多的過去以後,她謹慎到幾乎有被害妄想癥。
所以,在警示聲響起的那一剎那,她就像潛意識想保護自己一樣,馬上就往回縮,其實明明那幾秒可以下去,但是她害怕冒險,她也沒有那麼大的自信能在危險中規避風險。
而站在外面等她的卷發男人,沒有催促她,眼神一如既往的涼薄,沉默地看著她,然後說,“在下一站等我。”
哀彌夜咬了下唇,點點頭,看著門一點一點關上,地鐵里的燈也熄滅了,一切都歸為了黑暗。
恐懼與不安開始滋生。
之前一直在他身邊想事情,所以不覺得,現在忽然發覺,原來地鐵是這樣暗,里面的每一個人都像是凶手的模樣,每一個人的表情都變得詭異起來,似乎隨時都有可能來抓住她,然後殺了她。
明明到下一站不會超過三分鐘,她卻祈禱時間能再快一點,再快一點。
詭譎的死寂。
她的內心攪成一團,尤其是在剛剛從罪犯手里逃了出來。
哀彌夜,不要怕,總會變好的,總會。
我會贏,不要害怕。
我可以,我一直都很優秀,我是天才,我要做的,只是克服恐懼而已,就像以前一直做的那樣。
驀地,透著絲絲黑暗氣息的話像是憑空出現。
殺了他不就好了嗎,就不會再怕了。
做回永遠耀眼的公主。
殺了他就好了呀。
作者有話要說︰ 百度了下,哥譚就是紐約,但是如果照這個設定有點沖突,所以,這里當做哥譚是離紐約最近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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