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平庸

52人設崩塌(七)

類別︰都市言情 作者︰小陸爺 本章︰52人設崩塌(七)

    nbsp;   趙斌丞醞釀了很久,開始在微博上寫到:“我出生在一個農村家庭,靠種地維持生存的家庭,家庭中有老實的父母,有已經成家的姐姐。

    我想改變命運,所以我努力學習,老天未負有心人,我最終考入京城大學,這是一次改變命運的一刻,我自豪自信,甚至有點自大,一副唯我獨尊的小人得志的模樣,進入大學後,卻發現身邊的人都很優秀,我沒有一點值得我自豪自信的地方,淹沒在人群中,沒有任何發光點,成為芸芸眾人中的平凡一員,我穿著洗的白發的衣服,背著破舊的書包,把自己收拾的干干淨淨,害怕別人看不起。

    因為生活費不足,我選擇背著同學吃饅頭吃榨菜,周末的時候放棄休息,發傳單,做家教,掙生活費。

    大學六年我是卑微的,處了一個兄弟,平時對我很照顧,處了一個漂亮的女朋友,沒有請她吃過一次飯,沒有帶她看一場電影,沒有做過一次爛漫的事情,我努力學習希望出人頭地,多多掙錢給她好的生活,以報答她沒有看不起我選擇和我相處。

    本科畢業我考了研究生,她選擇了就業,她的工作很好,收入很高,他周圍都是一些成功的男人與女人,出有車,入有房,穿戴講究,注重生活品質,我自卑,很自卑,有兩次我去找她,他周圍同事朋友看我的眼神讓我深夜獨自流淚。

    我給自己打氣,一定好好學習,完成學業,然後努力工作,讓後加入他們的行列,做一個也講究生活品質的人。

    漸漸的找她的時候她沒有了一開始的高興的表情,有點應付的感覺,並且開始躲避,一次兩次我沒發現。

    有一次我跟著我的導師去魔都,在一個高端餐廳遇見了她,她與朋友也在吃飯,我本想過去打招呼,卻無意中听見他們在評價她的男朋友,貶低我,她沒有反對,只是說我們只是朋友,不是男女朋友,如果找男朋友肯定會告訴他們。

    這傷了我的心,真的很傷心,正好餐廳中播放一首傷感的歌,我听著很有感覺,坐在衛生間內我淚流不止,我不恨她,我知道她的選擇是正確的。

    我選擇了不聲不響的離開,斷了聯系,有幾次在街頭遇見她,她更加美麗了,笑容也更加的甜美。

    也許和我在一起,她的壓力很大,所以沒有了笑容,卻又不好意思拒絕我,她是善良的,對于我來說。

    我堅信我離開她是對的,愛她就要給她最想要的生活,我選擇了離開,看來情況很好,我的選擇是對的。

    我用更加努力學習來填滿我內心的孤獨,畢業了,我完成了學業,卻沒有找到好的工作,進入一家地產公司,做起了預算,這不是我的專業,所以我很吃力,每天加班都到深夜,還完不成老板交代的任務,加上我對于迎來送往不是太適應,漸漸的我被單位孤立了,四個月後,我選擇了放棄這份工作,因為身體累我可以忍受,心累我忍受不了。

    連續換了幾家公司,都是這個情況,也許工作不力與我適應社會的能力不強,加上性格孤僻,對于新鮮事物也不想接受,我保守陳舊,思想僵化,開始得過且過,最初的夢想早已不在,過著行尸走肉一般的生活。

    京城生活壓力很大,我沒錢租房子,沒錢吃飯,我選擇了網絡借貸,我的借貸期間我的工作是網吧網管,一個月1500,這點錢還不夠還利息,這期間我頻繁接觸電腦,開始沉迷于打游戲,只有在游戲中我才是生活的強者,因為沉迷打游戲,網管的工作也丟了。

    我沒錢還貸款,開始四處逃避,因為經濟問題,我住在地下室,一天只能吃一碗泡面充饑,我沒有選擇出去打工,開始自暴自棄,認為自己是無能

    (本章未完,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的,是社會的蛀蟲。

    我買了一瓶安眠藥,好幾次想吃下去,結束生命,可是卻沒有膽量,我是膽小的懦夫。

    我出售了我的唯一財產,一台小鳥手提電腦,換來了三百元錢,我選擇了吃一頓好的。

    自然不想死,我發現我唱歌還行,于是去夜店找駐唱的工作,結果人家沒看上。

    我返回住處的時候,遇見一個有錢人在丟垃圾,我見四周無人,翻了垃圾箱,結果被人當場撞破,不過好在我撿到了一把吉他,我曾經學過吉他,學過編曲,學這些是為了給她唱一首歌,一首我自己寫的歌,可惜歌寫好了,卻無人聆听。

    我抱著吉他在街頭賣唱,結果還好,我唱自己無聊時寫的歌,有人喜歡,並且掙到了一些錢,但還不夠還貸款,因為掙錢了,所以生活有了一點改善。

    結果網絡借貸公司找到我,把我揍了一頓,不放過我。

    還好,我想到了寫歌應該可以還錢,他們也沒辦法,只好把我的歌拿回去試試看看。

    結果還不錯,賣出去了,什麼價格我不知道,我一共欠了二十幾萬,給了他們六首歌,我們兩不相欠了,我自由了,輕松了。

    期間我與大學時相處很好的兄弟聯系上了,他告訴我,我大學女朋友要結婚,問我我去不去,我選擇了拒絕,他堅持要我去,我也就答應去了,反正坐在角落她不會看見我的,我還想看看她,畢竟是初戀,刻苦銘心,看一眼也好,了結一段回憶。

    結果我前女朋友結婚的對象就我的兄弟,他想羞辱我,還要我上台給他們送祝福,我送了,唱了一首歌,我就離開了。

    我沒有發怒,我知道,我是別人眼中的笑話,我反抗只會像個小丑一般,不如裝死離開,給自己留一些臉面,雖然已經早已無臉無皮。

    我寫了一些歌,想買給娛樂公司,我跑了七八家公司,只有兩家讓我進了門,卻沒有收我的歌,我很無奈,很失望,卻毫無辦法。

    我繼續晚上∼在街頭賣唱,掙了一些錢,我選擇了返回家過年,因為七年沒有回家了,已經快要忘記家的樣子了。

    家中一切安好,村里人還把我當成村里唯一的驕傲,這讓我有點羞愧,我發誓一定努力掙錢,給村里修小學,修路,雖然我掙錢了,不過又花了,手中還是沒錢,所以這件事情還沒有做,但我一定會做,並且自己要求今年一定做,這件事情已經快成了,我寫的小說已經與出版社談好了,五百萬,夠家鄉修路與學校的了,剩余的還可以做點獎學金,獎勵孩子們努力學習。

    過完年我返回京城,在租的房子內遇見了許晴,她很漂亮,我沒認出她來,她們請我吃了一頓午餐。

    我見她們很和氣,穿著也很高端,我在京城不認識人,于是詢問她們怎麼樣把歌賣出去,她們問我注冊版權沒有,我說沒有,我不會,因為不了解這個流程。

    她們說替我注冊,我把我寫的歌拿給他們,她們認出了我就是網上唱歌的那個人,說我街頭賣唱的想法不行了,因為我出名了,如果出去會被圍觀,我說我沒錢了,她說她有可以先借給我,我沒有反對,反正要還的。

    還說她是歌手,合約快要到期了,說可以合作成立公司,我同意了,她們對我不錯,她們出錢我出力,讓我佔了不小的股份,注冊工作室的事情已經做了一些工作,名稱注冊下來了,還缺資質還沒弄好。

    ……”

    這個故事很長,趙斌丞寫的很認真,很認真。

    (www.101nove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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