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軒最討厭笨狗,伸手推哈士奇離開,沒好氣地說︰“走開,傻狗。”
李軒嘴上罵罵咧咧,實際還是力道還是很輕柔。這樣沒用勁,當然推不開狗,無奈只好把身子側到靈初這邊,不給哈士奇干擾他空間。
他轉過身,不想一眼撞到靈初清澈的眼楮。
徐靈初依偎在她臂膀,抬頭看他,那雙眼神和初見時候一樣,就像藏著煙火,一點點在星空綻開的感覺,當然此刻她的眼楮分外水靈,還倒映著他的臉,含著傾城的笑意,美不勝收。
李軒很喜歡這一刻她的眼神,伸手抱緊她。
不是在學校,不用在意那麼多了,周圍也沒有人打擾。
“笨蛋,你抱疼我了。”徐靈初臉紅紅的,有點無法呼吸,嗔笑拍著他。
李軒不管,“怎麼會,不答應做我女朋友,那今天我就這樣抱著你。”
“……有能耐你就一直抱!”
徐靈初從無奈,到哼了一聲,並不管李軒,側躺著,任李軒抱。
但是在李軒懷里,她心跳得很快,有一種身體快融化的感覺,又听到李軒略微粗重的呼吸聲,不覺臉上有些燥熱,終于還是服輸了。
“松手啦,手你牽了,嘴你也親了,我還能不是你女朋友嗎?”她臉上有些酡紅,聲音很軟,輕輕地拂過耳畔。
李軒听了,滿意了,松開她︰“那我現在可不可以再親你一次。”
“不行。”
這是得寸進尺。
可李軒就想欺負她,沒法停下來,起身壓住她的手,四目相對的時候,不覺愣住。
近在咫尺的臉在上空,徐靈初也愣住了,迷幻地凝望李軒,眼角仿佛有光。
想起了上次貼上來的嘴唇,如觸電般的感覺,昨夜輾轉反側不能入睡,她的臉很快浮現不自然的紅暈。
李軒看到她臉紅了,也緩過神,慢慢松開她的手。
但是她自己還有點亂,腦袋一片空白,還在呆呆地望著李軒,李軒松開手,她的手反而不知道往哪里放。
只是眼看眼,就心弦撩動。呼吸同樣的空氣,就讓她心都快要跳出來。
李軒也很奇怪他現在的狀態,視線又向她的起伏胸口游動,從上往下瞥見一片雪白,呼吸就有些不平,他第一次感受到身體有荷爾蒙的存在,腦袋總是不自覺地想做壞事。
其中是什麼自然哲學的科學原理在這時也不重要。
就是想壓住她,狠狠欺負她。
如果這里不被打擾,他想他會控制不住欺負她。
但是哈士奇吠了幾聲,咬著李軒褲腳,差點沒把李軒的褲子拉下來。
“傻狗!別別!我錯了。”
……
……
一般人印象中,大城市的女孩子好像很開放,但實際上並不全是這樣,和家教有關系,徐靈初從來就沒嘗禁果的想法,喜歡一個人最多也只是懷抱,過火的舉動她是不許的,親嘴她都感覺越線了。
她的父親母親也從小教育她自愛。
陽光斑駁,灑在樹下,李軒走在林間的小路。
徐靈初跟在李軒身後,低頭不言不語,神情看起有些迷糊。經過剛才的事,她有些放不開說話,心跳在身體不平,還有余味。
期待他所有舉動,但又覺得不能那樣。
這時李軒轉頭就能看到她了,但是沒去打擾她胡思亂想。
李軒自己在胡思亂想。
他覺得他狀態有些不對,這個年齡的確會渴望戀愛,渴望親密接觸,但同樣也是如玫瑰花般,嬌嫩易逝,需要小心翼翼呵護著才是。
他希望許多年後,靈初想起了和他度過的青春,會嘴角上揚,止不住笑。
兩人共度的時光,會是一段十分美好的回憶,而不是強迫,被逼著長大。
最美好的年華,理應長久一些。
李軒當然也不想過火,他比靈初還理智,所以點到為止。
現在有些安靜。
李軒就想該做些什麼,他以前學過吉他,懂點皮毛,能彈簡單的曲子。嗓子是沒練過,但忽然想起了一首歌,想唱給她听。
他清了清嗓子,就當著她的面唱了起來︰“天空好想下雨,我好想住你隔壁……”
這首歌歌名是《有何不可》,旋律很甜,在李軒眼里,也代表著學生時代,唱著會讓人想起美好高中時代。
徐靈初沒想到李軒會唱歌,有些怔然,但很快認真地听著,抿唇笑著,李軒的嗓子沒練過,但是只要是李軒唱,就莫名感覺好听。
李軒唱歌給她,她心里好像煙花綻開般美。
听了一會兒,她學著李軒,動人地唱了起來︰“天空好想下雨,我好想住你隔壁……”
畢竟她是學音樂的,從小唱歌彈鋼琴長大,一開腔,李軒就舉手投降,徹底被比了下去。
只是短短一句,她唱得超級好听,和他那個世界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