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下契約尸姬還沒有合適的人選,契約一名大罪惡魔不失為一個臨時的應急方案。
只是選擇哪一名大罪惡魔進行契約是個問題。
能位列大罪惡魔,實力是絕對不用懷疑的,真正要考慮的還是代價。
「田中初」契約的「澀欲之罪」,選擇支付的代價是「壽命」,因為催眠對象都是普通人,所以代價支付的倒也不算多。
但羅戒的最終目標卻是s級惡魔,要支付的代價絕不是「田中初」那種小打小鬧。
標準的代價四件套,他是絕對不會考慮的,所以只能從第五種「嗜好代價」上入手。
相比之下,「貪婪」的代價最容易接受。
只是他手上的黃金數量有限,雖不知「貪婪」具體怎麼收費,怎麼想都不太可能只用20多公斤黃金就干掉一只s級惡魔。
要是性價比有那麼高,原著里自爆一個天基武器的市長公子「蜂須賀米海爾」還不哭暈在廁所?
或許再乘以1000差不多。
除了只認黃金的「貪婪」,其他大罪惡魔的嗜好代價就或多或少沒那麼好接受了。
比如「怠惰」的獻祭快樂。
人若失去快樂,內心必然會陷入陰暗的負面狀態,同時又要去收集用來獻祭的快樂,幾乎百分百會陷入追求暴力和感官刺激的死循環,要麼變成一個殺戮破壞的瘋子,要麼變成渾渾噩噩的行尸走肉。
再比如「暴食」的獻祭飽腹感。
獻祭飽腹感可不是獻祭食物,已經吃掉的東西可不會消失。
一邊被饑餓感折磨著瘋狂進食,一邊胃里又容納不下更多的食物只能向外嘔吐,那畫面簡直太美不敢看。
這還得是在有足夠食物的情況下,如果附近根本沒有食物呢?想想都讓人不寒而栗。
至于獻祭愛情,獻祭隊友啥的,也就是看起來很美,實則後患並不比前面兩個更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