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bsp; 到了第三天,程風看了看表,凌晨三點!
這是古代的五更天,估摸著再過會天快亮了,他趕緊包了三十根金鋌、十根銀鋌和十串銅錢悄悄地溜出了縣衙內宅。
他知道金子最貴重,所以專揀這玩意兒拿。
他也是後來才知道,這三十根金鋌重達三百六十兩,看著不多,但價值不菲。在北宋末年可換四百多萬枚銅錢,約可買五十萬斤大米。
說起有關錢的事,他還發現一件奇怪的事︰他手里的一串錢都是七百七十枚。
“一貫錢不應該是一千枚銅錢一串嗎?”程風心中有些疑惑。
後來他問湯隆才知道,北宋後期朝廷規定“悉用七十七為百”,因此宋徽宗時“一貫”不是一千個銅錢,而是七百七十個。
程風翻出宅邸的院牆,發現街上已有各色早點店在營業,不由感嘆宋代商業之發達,宋人之勤勞,生活在這里還真是蠻方便的。
他徑直進到一家饅頭店里坐下,店小二立馬笑臉相迎︰“客官,要點什麼?我們家饅頭品種繁多,有羊肉的、豬肉的、蟹黃的、酸餡兒的。”
過了這些天的牢獄生活,他也知道這宋人的饅頭其實就是後世的包子,便答道︰“來十個羊肉饅頭。”
“好勒,您還要不要來碗 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