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德的這個拐杖是侯志幫他設計的,找手巧的工匠制造的。
跟現代拐杖類似,可以在咯吱窩下撐著輔助走路。
到了近前,侯志板起臉︰“你也不怕抻著了?”
“呵呵,我輕點活動,不用腿上的勁兒。”
“哼,你要是把腿弄壞了我可不管。”
侯志把自己想做啞鈴的事跟他說了。
“嗯,我安排人手盡早磨制吧。”
陶德又繼續練習射箭去了。
看著他撅著屁股的樣子,侯志突然想︰是不是可以做個木輪車啊。
一方面是想給陶德做個輪椅,因為傷筋動骨一百天,就算陶德是原始人,體質強悍,怎麼也得七八十天的時間才能完全恢復。
由此,侯志進一步想到制作馬車了。
確切地說是制作馴鹿車。
那頭成年馴鹿侯志已經基本將其馴服了。
另外兩頭小的將來也會更加馴服。
要是能讓馴鹿拉車那不事半功倍嗎?
從道理上講制作木車、木輪子應該不會太難。
但仔細想想制作木輪子又不太簡單。
難道砍一棵輪子那麼粗的樹,橫截面兒一點點切下來嗎?
不要說這一帶沒那麼粗的樹,就算有,憑石斧子也很難砍斷。
或者像加工弓箭一樣,把木頭一點點彎曲呢?
那也太費事了。
突然,侯志就想明白了。
或許是一塊兒塊兒木頭兌起來的吧。
比如割出一塊兒塊兒錐形的有點弧度的木頭,然後一點點拼湊。
做出那種近似于實心的木頭輪子,中間掏出個小洞,可以轉動車軸就可以了。
不過,這個工程量太大,先做點更簡單的器械,回頭再來鼓搗這些吧。
最容易做的器械莫過于單杠、雙杠了。
尤其單杠,侯志本來想找兩棵有樹杈的,間距比較合適的樹。
直接往上架一根棍子就OK了。
可找了半天真沒找到合適的。
不是距離太遠,就是樹杈夠不上。
最後只能找一棵樹了,旁邊再豎一根木樁子。
這種樹多的是,侯志一口氣找了五棵。
至于雙杠就算了吧,一個雙杠需要六根木樁,下面還得有地盤兒。
對勉強吃飽肚子的原始人來說,這也未免太奢侈了。
侯志尋摸了一圈兒,全體族人已經做完早操了。
開始個子忙碌各自的工作了。
大首領和魯雅率領著兩支狩獵隊各奔東西。
姬娜率領捕魚者出海捕魚。
其他人也各自忙碌著。
侯志找來幾名工匠分別制作單杠和輪子。
尤其輪子,侯志反復解說畫圖,好半天他們才充分領悟。
經過反復思考,侯志決定先做獨輪車。
這獨輪車試錯的代價小,作用卻不小。
每個工作部門要是都能配上一輛輛獨輪車,工作效率肯定事半功倍。
等獨輪車試制成功了,再試制馴鹿車。
獨輪車這個想法讓侯志很興奮,又開始浮想聯翩,再搞點什麼發明創造。
最先想到的是做個石磨。
當然,這是被饞蟲勾引的。
現在部落有野麥子了,侯志多想弄點饅頭、餅之類東西吃啊。
哪怕粗糙的麩子面也可以。
侯志想著都口水橫流了。
可仔細想想又覺得不妥。
全部落的人想吃面的就侯志自己。
甚至想吃麥子的都沒幾個。
原始人跟文明時代的人不同。
他們屬于原始人飲食。
說白了他們的飲食結構是脂肪、蛋白質、碳水化合物。
而文明時代的人是倒過來的,主要吃米面之類碳水化合物。
然後才是蛋白質、脂肪。
至于這兩種飲食方式孰優孰劣那就是仁者見仁智者見智的事了。
專家都搞不明白,別人又怎麼搞的明白。
反正有一點可以肯定,吃肉的人體力好。
比如像大首領這樣的,他吃肉還不一定管飽。
但體力就相當于文明時代的奧尼爾、張伯倫那種。
單手可以舉起一個白鬼成年男子。
姬娜身為未成年女子體能也秒殺侯志了。
侯志甚至連那些身高一米七零左右的白鬼女人都比不過。
既然大家都沒有吃面的想法,侯志動用工匠寶貴的時間去制作石磨有點說不過去。
只能暫緩這個想法,抽空自己動手,啥時磨好啥時算。
眼下最要緊的是提高生產效率。
一時半會兒想不出來,侯志就來到房後的畜欄,來探望自己的那些寶貝們。
眼下,畜欄里有三只幼年猛 象,兩只半大的巨豬,一只成年的和三只幼年的馴鹿,一頭半大的駝鹿。
另外還有侯志最喜歡的獨角獸。
當初,把獨角獸撿回來時侯志還納悶兒呢。
這麼活潑健康的孩紙,獨角獸的爹媽怎麼不要他了呢?
回來幾天後才發現獨角獸的一只眼楮發炎了,如果不及時治療就會變成獨眼獸。
侯志先用草藥給他洗了幾天,癥狀稍微緩解了一點,但還是沒好。
有了鹽巴後又用鹽水洗了幾次。
鹽巴這玩意不光是用來吃的,還有很強大的消毒功能。
用鹽巴水洗了幾次後,獨角獸眼楮的炎癥消失了,一下變得亮晶晶了。
每次看到侯志過來,它就搖頭晃腦直往跟前湊,侯志就給他撓一撓。
剛子平時沒事的時候就趴在畜欄跟前,盯著這些牲畜們。
簡直就像狗腿子一樣。
牲畜飼養這邊,侯志安排了兩個人。
是兩個白鬼婦女。
她們以前就在白鬼營地飼養牲畜,因此很有經驗。
起碼知道那種動物吃哪種草。
眼下雖然只有這麼幾頭牲畜,但除了馴鹿、巨豬身材正常點外,其它都是巨獸,個個食量驚人。
她們兩個光是割草就累得屁顛兒屁顛兒。
有時還得找其它人幫忙。
這里面適合馴養的其實只有馴鹿和豬。
豬可以圈養,馴鹿可以放牧。
其它的像猛 象和駝鹿都太彪悍了。
馴養好了適合用來馱運貨物。
最好再抓幾頭牛和羊。
這是文明時代的現成經驗。
根據這些經驗,牛和羊比較適合放牧。
看著一個白鬼女人在用木頭給小猛 梳理毛發、撓癢癢,侯志靈機一動。
想起了一個發明創造。
可以做幾個毛刷子,順便也做幾把牙刷。
而且豬鬃毛都是現成的。
那兩只巨型野豬身上的鬃毛都快趕上刺蝟身上的刺了。
由此侯志又想到該做幾把梳子。
既可以給動物梳理毛發,也可以給人。
部落這些人,不論男女都留長發。
當然,他們也不得不這樣。
因為他們沒有剪發的工具。
石刀可以割皮肉,割頭發還是有些困難。
頭發長得太長了,影響活動時,他們就用火燒斷。
正所謂斷發紋身。
侯志本來是留寸頭的。
到了這里一個來月,頭發漸漸長起來了。
恐怕要不了多久侯志也該長發飄飄了。
所以得早做打算啊。
侯志讓一個白鬼女人幫忙割了一小把豬鬃毛。
接下來,就回去準備其它材料。
先得弄一塊兒木板兒。
這可沒有現成的。
侯志找來一根直徑十五公分的圓木,用石斧劈成兩半兒了。
本來想再把半根圓木直接劈成木板。
結果一不留神就劈岔了,把半根圓木劈成了劈柴。
侯志這個心疼啊。
倒不是環保的理念。
而是因為部落的兄弟們用石斧砍一根樹木太辛苦了。
剩下的半根,侯志就投鼠忌器了。
小心翼翼地處理著。
在這個沒有金屬器械的原始年代,不光獲取材料艱難。
處理材料也極大的浪費。
這麼一根圓木,侯志想加工成木板。
處理好了,能加工成兩塊兒甚至四塊兒木板。
處理不好了一塊兒都困難。
最後變成一堆劈柴。
為了加工好這塊兒木板兒,侯志用了溜溜的一天時間。
快到傍晚的時候,魯雅率領的第二狩獵隊回來了。
這一次,他們充分發揮了弓箭的威力。
十名狩獵隊員幾乎人手一只獵物。
有的打了只野雞,有的打了只兔子。
旺旺脖子上還扛了只成年的羚羊。
只是大首領率領的狩獵一隊還沒回來。
魯雅說︰“大首領他們追擊猛 象群去了。”
侯志不由得有些擔憂起來︰不知道大首領他們會不會遇到危險。(m.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