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秋天的一天,我去拜訪我的朋友夏洛克-福爾摩斯。我見到他時,他正在和一位身材矮胖、面色紅潤、頭發火紅的老先生深談。我為自己的唐突表示歉意。正當我想退出來的時候,福爾摩斯出豈不意地一把將我拽住,把我拉進了房間里,隨手把門關上。
他親切地說︰“我親愛的華生,你這時候來真是再好不過了。”
“我怕你正忙著。”
“是呀,我是很忙。”------】
雖然只看了一點開頭,但費舍爾已經忍不住搖了搖頭,到底是十七歲的孩子啊,竟然用第一人稱描寫,難道他不知道這樣做會減少讀者的代入感,在很多地方也不方便敘述嗎?
“主角不是華生,而是福爾摩斯?”越往下看,費舍爾發現這一切似乎是作者故意的,他雖然用第一人稱描寫,但主角卻不是第一人稱。
這時候費舍爾已經收起了輕視之心,暫且不說整個故事怎麼樣,但這敘事的文筆十分成熟,細節的描寫也非常到位,看看他都是怎麼寫的吧。
【這個客人從外表的特征看,是一個普普通通的英國商人,肥肥胖胖,樣子浮夸,動作遲鈍。他穿著一條松垂的灰格褲子,一件不太干淨的燕尾服,前面的扣子沒有扣上,里面穿著一件土褐色背心,背心上面系有一條艾爾伯特式的粗銅鏈,還有一小塊中間有一個四方窟窿的金屬片兒作為裝飾品,來回晃動著。在他旁邊的椅子上放著一頂磨損了的禮帽和一件褪了色的棕色大衣,大衣的線絨領子已經有點皺褶-------】
不得不說,這或許也是一部優秀的小說,此刻的費舍爾正一字一句地閱讀著故事,尋找著線索,就像剛才閱讀《雷恩警官》的時候一樣。
他盤著雙腿坐在床上,眼楮全神貫注地盯著雜志,此時世界的一切都仿佛和他沒有了聯系,他的腦子里就只有福爾摩斯。
“天啦,世界上真的有這麼聰明的人嗎?竟然單單看一個人的外表就知道他是做什麼的。”費舍爾忍不住發出驚呼之聲,他的眼楮冒著別樣的光芒,他不斷反復閱讀著那段福爾摩斯和威爾士先生的對話。
【他問道︰“我的老天爺!福爾摩斯先生,你怎麼知道這麼多我的事?比如,你怎麼知道我干過體力活?那是象福音一樣千真萬確,我最初就是在船上當木匠的。”
“我親愛的先生,你看你這雙手,你的右手比左手大多了。你用右手干活,所以右手的肌肉比左手發達。”
“唔,那麼吸鼻煙和共濟會會員呢?”
“我不會告訴你我是怎麼看出來的,因為我不願把你的理解力看低了,何況你還不顧你們的團體的嚴格規定,帶了一個弓形指南針模樣的別針呢。”
“噢,是了,我忘了這個。可是寫作呢?”
“還有別的什麼更能說明問題嗎?那就是︰你右手袖子上足有五寸長的地方閃閃發光,而左袖子靠近手腕經常貼在桌面上的地方打了個整潔的補丁。”
“那麼,中國又怎麼樣?”
“你的右手腕上邊一點的地方文刺的魚只能是在中國干的。我對刺花紋作過點研究,甚至還寫過這種題材的稿子。用細膩的粉紅色給大小不等的魚著色這種絕技,只有在中國才有。此外,我看見你的表鏈上還掛著一塊中國錢幣,那豈不是更加一目了然了嗎?”----------】
福爾摩斯絕對是世界上最聰明的人!費舍爾從沒有見過或者听過任何一個人可以像他那樣,僅僅通過一個人的外貌就看出這個人是干什麼的。
這個細心的偵探啊,費舍爾發現福爾摩斯先生總是能看到別人看不到或者不在意的東西,他的推理也總是合乎情理。
收起心中的感慨,費舍爾又繼續目不轉楮地盯著小說。
【斯波爾丁兩只眼楮瞪得大大地反問我說,“你從來沒有听過紅發會的事嗎?”
“從來沒有听說過。”
“你這麼說倒使我感到莫名片妙了,因為你自己就有資格去申請那個空著的職位”
“一年只給二百英鎊,但這個工作很輕松,如果你已有別的職務也並不礙事。”---------】
和往常一樣,費舍爾試圖關注中途描寫的線索,以希望能在最後猜出作者的用意,然後看清整個故事。
看《雷恩警官》的時候他就是這麼做的,而且他最後成功猜出了事情的結局。
但讓他意外的是,杰瑞的這篇《紅發會》他始終找不到突破口,里面好似有很多的線索,又好像都不是,這讓他反復糾結,百思不得其解。
他還是第一次有這樣的挫敗感,他是一位長久的推理懸疑書迷,就連達林漢克斯這樣老牌作家的作品他都能猜到結局,為什麼在杰瑞這里不行?
費舍爾不信!
他繼續關注著故事,這次他更加細心,也更加緩慢,他不想放過任何一個細節。
“我的上帝,竟然是這樣的!”直到小說的最後,費舍爾再次發出一聲驚呼,這太不可思議了,這樣的結局正是他沒有想過的。
《紅發會》不僅描寫細致,敘述嚴謹,結果也極其顛覆,如果你不看到最後,根本猜不到。
推理小說最害怕的就是還沒有看到最後讀者已經猜出了全部的事情,所以很多作者在描寫故事時往往會在最後出現顛覆性的逆轉,那樣或許會出乎意料,但同時也漏洞百出,根本算不得優秀之作。
想要出人意料又要嚴謹,這很難!就連達林?漢克斯這樣的推理界大師也無法保證毫無漏洞,但杰瑞?秦做到了這一切,他的描寫細微而嚴謹,他的結果顛覆且合情合理。
“啊!!!”費舍爾的聲音響徹整個房間,他從來沒有看過這樣的小說,雖然沒有猜出結局,但,那又怎麼樣?還有什麼比欣賞到這樣的經典更重要的嗎?
他心情激動,所以他發泄了出來。
但這可嚇壞了他的室友詹姆斯,那個家伙剛打開房門進來,卻突然听到一陣大喊,嚇得他瞪大眼楮,手中帶給費舍爾的午餐也隨之落地。
“該死,你瘋了嗎?”詹姆斯不滿地問道。
“伙計,你知道誰是世界上最聰明的人嗎?”費舍爾毫不在乎詹姆斯的表情,問道。
“你總不會說是你吧?”詹姆斯有些莫名其妙,這個家伙不會看書的時間太長,腦袋出毛病了吧?
“不不不,是福爾摩斯先生,和他比起來我差得遠呢。”
“誰?”詹姆斯懷疑自己听錯了,費舍爾認識的人他都認識,可沒有一個叫福爾摩斯的人物。
“福爾摩斯先生,夏洛克?福爾摩斯。”費舍爾深怕詹姆斯听不清楚,他又重復了一遍,然後拿著雜志就這麼赤著腳走到詹姆斯跟前,指著上面的故事說道︰“伙計,快來看看這個吧,這絕對是人生最大的享受。”
“該死的,那是你的享受,我可不喜歡小說。”詹姆斯最喜歡的是電影,以前費舍爾也會要求他一起看小說,但都被他拒絕了。
今天他本來也想拒絕,但看到費舍爾這麼不顧形象地反常,他咽回了想要說出來的話,到底是怎麼樣的一個故事有這麼大的吸引力?
詹姆斯將目光停留在小說上。
從一開始的隨意掃幾眼,很快就變得專注和重視,接下來他不顧費舍爾嬉笑的眼神,直接拿過雜志在一旁閱讀起來。
看啦,這就是小說的魅力,他成功將一個菜鳥變成鐵桿書迷。
費舍爾很滿意詹姆斯的反應,他閉上眼楮,仔細回憶著剛才看到的每一個細節,仍舊韻味無窮,他發現他喜歡且崇拜上了夏洛克-福爾摩斯。
這或許就是小說的偉大之處,或者杰瑞-秦這個作者的成功之處,他讓費舍爾這樣的推理老讀者也痴迷其中。
“從今天起,杰瑞-秦將是我的偶像。”費舍爾突然說出這麼一句話,這是他的內心獨白。
至于曾經的偶像達林?漢克斯,好吧,他其實是一位優秀且卓有成就的作家,但和杰瑞比起來他還是略顯不足,至少他從沒有寫過像《紅發會》這樣讓費舍爾愛不釋手,反復回味的小說。
“是的,我完全贊同。”詹姆斯也看完了整個故事,他看起來有些興奮,“上帝,我從未想過小說還可以這麼寫,它簡直比電影還精彩,這絕對是天才才會有的創作,我想我喜歡上他了。”
“杰瑞-秦?”費舍爾有些奇怪,這個家伙一向不是只喜歡電影明星嗎?
“不,是福爾摩斯先生。”詹姆斯的眼神突然之間變得炙熱,“後面肯定還有故事發生,福爾摩斯那麼優秀,他是個天才,他所偵查的絕不止這麼一個案件,只不過作者沒寫出來而已。”
“我想也是的,像他這麼聰明的人,又怎麼會只獲得一次成功?”
“是啊,夏洛克-福爾摩斯,如果他真的存在,他絕對是這個世界上最聰明的人!”(www.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