費舍爾是一位大學生,就讀于加州大學的洛杉磯分校,他喜歡運動,熱愛文學,尤其是推理類的小說,他甚至為此已經到了痴迷的程度。
順便說一下,他是達林漢克斯的忠實書迷,所以當听說偶像要和杰瑞?秦對壘的時候,他眼里和心中都是十分不屑的,一個十七歲的孩子,能寫出什麼樣的推理小說?
不過老實說那個家伙長得不賴,很多少女都痴迷于他,或許還真有不少的支持者,所以為了偶像達林?漢克斯的勝利,費舍爾一定會第一時間去支持。
他心里一直記者這件事,甚至,他還為此失眠了!
“見鬼,這個不靠譜的詹姆斯啊,差點誤了我的大事。”費舍爾急沖沖地從床上起來,迅速地穿上衣服,他朝身邊看了一眼,他的同學兼好兄弟詹姆斯仍在呼呼大睡。
就知道不能全靠這個家伙,為了保險費舍爾特地設置了鬧鐘,現在看來那絕對是昨晚最英明的決定。
看了一下時間,早晨七點,還不算太晚,費舍爾顧不上吃早飯,一路小跑著離開了學校的宿舍。
該死,為什麼會有這麼多人?
當費舍爾來到洛杉磯的大街上,他發現每一家報刊亭都聚集著不少人,他們肯定都是來購買《港灣》雜志的。
費舍爾還看到一家當地的電視台正對排隊的人進行采訪。
“你好女孩,請問你需要哪本雜志或者報刊?”一個性感的金發女記者站在費舍爾不遠處,她正在采訪一個大概十七八歲的少女。
“我是來購買《港灣》的。”面對鏡頭,少女開心地笑著,她毫不膽怯地表達著自己的觀點,“我是杰瑞的書迷,我爸爸媽媽也是,我想說,加油杰瑞,我們都會支持你,你是最棒的!”
“沒有人比他更棒了。”另一位帶著眼鏡的少女也支持杰瑞,她對此十分痴迷,“他帥氣,多才,他幽默,紳士,他真誠,浪漫----你很能想象這麼多的優點會集中在一個人身上,但這就是杰瑞,他是最優秀的作家,他是最偉大的天才,他必將獲得對壘的勝利。”
“噢,是的,杰瑞簡直棒極了!”這是記者采訪的第三個對象,她也是杰瑞的讀者。
很快,記者來到了費舍爾的邊上,因為記者注意到她在采訪其它人的時候,費舍爾似乎一直皺著眉頭,這引起了她的好奇。
“先生,你也的杰瑞的讀者嗎?”記者問道。
“不不不,達林漢克斯才是我的選擇。”費舍爾才不會喜歡那個只有十七歲的家伙,“他成名多年,一直活躍在美利堅文學界,只有他寫出的推理小說才是最好的,相信我,選擇他沒錯。”
“該死,杰瑞才是最好的。”
“達林?漢克斯的小說就像臭狗0屎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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費舍爾的話音剛落,他身邊的少女們就不干了,你竟然說達林?漢克斯比杰瑞還厲害,該死的,你確定你不是因為嫉妒?
“我堅持我的選擇。”費舍爾仍舊不為所動,在這里有更多杰瑞的讀者又怎麼樣?很快報刊亭就會打開,到時他們就會明白,杰瑞和達林漢克斯有多麼大的差距。
這個家伙!或許是覺得這麼多人里出現一個達林?漢克斯的讀者有點特殊,記者又詢問了費舍爾一些問題。
每一次的回答,費舍爾都堅定地保持著自己的選擇,他發現周圍的很多少女都異樣地看著他,甚至還刻意和他保持了距離。
等著吧!費舍爾無所謂地聳聳肩,他堅信他的選擇沒錯。
當報刊亭開始營業的一瞬間,排隊的人群立刻產生一陣歡呼。
“噢,上帝,多麼精美的雜志,我簡直愛死它了。”排在前面的人已經拿到了雜志,他們迫不及待地翻閱著。
“多麼優美的詩歌,一看就知道出自杰瑞的手筆。”
“還有那個故事,沒有比這更好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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費舍爾听著買到雜志的人一聲聲的贊美,心里在期待的同時不免有些著急,但周圍又都是杰瑞的讀者,他可不好意思找對方買到的雜志借閱一番。
所以只能在後面等待著,當終于到他的時候,他甚至都沒有和報刊亭的老板有任何的交流,直接將錢遞上之後就拿著雜志走了出來。
雜志的封面整體采用蔚藍之色,天空之下鮮草嫩綠,花兒朵朵開,天空中鳥兒飛動,白雲片片,看起來十分溫馨和和諧。中上部分有著清晰的‘港灣’二字,接下來是一排小一些的字體,寫道︰以書為友,心靈之港灣。
然後還有一部分介紹。
主編︰安妮?特勞斯
編輯︰杰瑞?秦,大衛?韋斯特,尤利婭?安東尼
皓月印刷公司出版。
這就是整個封面的全部,不得不說這一系列的設計讓人舒服,也很吸引人,至少費舍爾是這麼認為的。
此刻他還在大街上行走,但他已經迫不及待地打開了雜志。
和很多雜志不一樣,《港灣》沒有任何前言,在目錄之後的卷首是一首詩歌,來自杰瑞?秦的詩歌!
這讓費舍爾來了興趣,雖然他不認為杰瑞能寫好推理小說,但在詩歌方面,他相信杰瑞還是有實力的,否則,又怎麼會贏得‘最有價值詩歌獎’?
他將注意力回到詩歌上面。
詩歌名叫《當你年老時》。
當你老了,頭白了,睡意昏沉,
在爐火旁打盹,請取下這部書,
慢慢讀,回想你過去眼神的柔和,
回想它們昔日濃重的陰影;
多少人愛你青春歡暢的時辰,
愛慕你的美麗,假意或真心,
只有一個人愛你那朝聖者的靈魂,
愛你衰老了的臉上痛苦的皺紋;
垂下頭來,在紅光閃耀的爐子旁,
淒然地輕輕訴說那愛情的消逝,
在頭頂的山上它緩緩踱著步子,
在一群星星中間隱藏著臉龐
上帝啊,他是怎麼做到的,這絕對是難得的經典!
費舍爾的眼楮瞪得大大的,他喜歡這首詩歌,他愛這樣的表達方式。
他並沒有立刻去翻閱後面的內容,而是又從頭到尾,一字一句地再次將這首詩歌看了一遍。
然後又看了一遍。
每一遍他都會有不同的感受,這首詩好像是專門為雜志而寫,希望讀者在年老時還能記住它。
這首詩又好像是在描寫那真摯的愛情,不隨時間的推移,時代的變遷有任何變化,一生一世,從少年,到白頭。
這首詩還讓他想起了這些年的朋友,也許長久沒有聯系,但那最真的情和連接著的心,始終不離不棄。
“杰瑞?秦,港灣,當你年老時!”費舍爾的嘴里不斷念叨著這幾個詞,眼神之中有著別樣的神采。
他的注意力一直都在雜志上,他已經走到了學校,走回了宿舍,但他根本沒有任何察覺。
還真是一個痴迷的讀者啊!
“伙計你回來了?這就是你成天念叨的那本雜志嗎,給我看看。”他是室友詹姆斯拿過他手中的雜志,饒有興趣地打量著。
可他卻沒有發現,費舍爾的臉色瞬間變得難看,他一把搶回雜志,十分憤怒地說道︰“該死的,還給我。”
“好吧好吧。”詹姆斯了解他的性格,知道他一旦拿到喜歡的書,任何事情都沒有欣賞它重要,所以也沒有和他計較。
而費舍爾似乎也沒有意識到這一切,他已經盤腿坐在床上,甚至連鞋都沒脫,他的眼里就只有雜志上的內容。
此刻,他已經翻到了偶像達林?漢克斯的小說----(www.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