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婚不怕晚

70去法院

類別︰恐怖靈異 作者︰不若初 本章︰70去法院

    我不知道我的未來在何方,我只是一個打工者,今天有工作就有飯吃,明天一旦飯碗不在,連吃飯都成了問題,又怎麼能帶孩子呢?

    從這一點上,我又覺得亮亮是幸運的,他沒有一個像我一樣窮困的母親。

    離開父母家,我就給林美美打了電話,說要寄住在她家,林美美二話沒說,就道︰“你在哪兒,我來接你。”

    我說了個地址,林美美的車很快就開了來,然後把我帶去了酒吧一條街,讓我看到了她準備新開張的酒吧。

    名叫午夜玫瑰的酒吧門口,才新裝修的門面,霓虹燈牌閃爍,有玫瑰,也有花體字,看起來還蠻像樣。

    一旁的林美美興奮道︰“青兒,以後這里就是我要創業的地方,如果你無處可去,可以來幫我啊。”

    “我?”我指著自已問道,“可我什麼都不會。”

    “讓你來這里幫我賣酒,需要會什麼?只要會說話就成,你不是拉保險的嗎?那也是需要嘴皮子說的,你把你拉保險的嘴上功夫,用在推銷酒上,就行了。”

    可我怎麼記得,酒吧里的客人一般都是自已選酒,需要酒水推銷的,好像是小飯館的吧?

    但林美美卻沒有听我的解釋,只是把我帶進了酒吧里面。

    這間酒吧是別人轉給林美美的,以前也是做酒吧生意的,所以里面只是稍稍做了些改動,添置了些家具還有酒具,讓整個酒吧間看起來更有氣氛一些,適合喜歡浪漫喝酒聊天的人們來這里喝酒休息。

    但對我這樣一直是家庭婦女的人來說,酒吧其實是個禁地,根本就不會來。

    林美美把我帶到這里來,是因為我說無處可去,她就把酒吧里給員工住的房間整理出來讓我暫時借住。

    “為什麼不讓我去你家住?你一直是一個人的。”我對林美美的安排有些不滿。

    “不讓你去我那兒是為你好,你知道的,我這個人一向不可能是自已一個人的嘛。”林美美沖我擠眉弄眼,然後我就明白了,她不是一個人住,那麼她那里自然是有男人了。

    每個人生活的方式不同,即使我和周雲離了婚,我恐怕也不會像林美美那樣,隨意和男人們同居或者上床,但她的生活,我無權干涉。

    沒過幾天,我就把離婚訴狀遞到了法院,很快便受理了,不管周雲當初為什麼不願意離婚,但因為法院的傳票,他還是只能應訴,整個離婚訴訟過程並不復雜,因為新婚姻法的規定,家里的房子什麼的,都是周雲出錢買的,我沒有參與任何經濟方面的幫助,所以我無權擁有那套房子,而周雲的其它財產,沒有公示,或者,他根本就是有意要隱瞞,不讓我得到,而我,為了盡快離婚,在財產分割方面,幾乎沒有提出任何要求。

    周雲只是在應訴的時候,一再強調,希望我不要後悔,我後悔什麼呢?我只後悔沒有早點跟他離罷了。

    周雲是坐著輪椅去的法院,我很高興他能親自到場,听到法官宣判我倆離婚的事實,正式生效,因為孩子不是我親生的,周雲是其生父,所以理所應當的,孩子是撫養權是歸周雲的。(m.101nove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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