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如今夜笙把稱呼改了,依夜笙的身份性格自然不會因為客套和年齡喊別人哥哥。
那麼這兩聲哥哥和情侶上了門見了父母改稱呼有什麼區別?
沒有啊!秦初又怎麼會樂意听見甚至接受呢?
林歌看出來了,可他和秦初是同一個戰線的,自然不會駁了秦初的話,也笑眯眯的說,“還是喊我林歌吧。”
雖然林歌林哥听起來沒什麼差別。
夜笙笑而不答。
靳妤本來躺在林歌腿上,突然想起來什麼一坐而起,差點撞上林歌的下巴。
虧得林歌躲開了。
“小靳你下次起來能不能說一聲啊?哥哥我的下巴可受不起?”林歌心有余悸的摸著下巴,心有戚戚然。
靳妤雖然是脊柱動物,可跟軟體動物沒什麼兩樣,總體來說就一個字懶。
能躺著就不坐著,經常就往林歌或者秦初的身上靠,再鯉魚打挺一樣的突然起來,林歌和秦初的下巴可是被撞了好幾次的。
“okok下次注意下次注意。”靳妤訕訕的揉著頭發,“對了,中午說請你吃飯,要不就現在吧。”
後半句就是對夜笙說的了。
“不用了吧,我和人約好了。”夜笙一怔,就要拒絕。
開什麼玩笑。
他讓靳妤請他吃飯是存著過二人世界的念頭了。說不定吃飯的氣氛好了還能表個白什麼的。
不信你看看看著網上眾人的經驗之談,大部分都是在餐廳成的事。拉客戶要情人吃飯,相親要在餐廳或者咖啡廳,約會要肯定要吃飯,就連求個婚還要在食物里藏個戒指。
表白肯定也要在餐廳吧?
他要是現在答應去吃飯,林歌和秦初肯定是要一起的吧,那他吃飯的時候能干什麼呢?
頂多就說兩句吃兩口菜,順便看著對面撒狗糧,這吃飯有什麼意思啊?
毫無意義啊!而且還浪費了和靳妤單獨相處的機會!摔!
“要不大家一起吃吧?”林歌建議。他是沒多想什麼,就覺得靳妤既然要請客那就請唄,反正他們也在這,肯定也用不到靳妤花錢。
可秦初想法多啊,胳膊肘往後一頂讓林歌閉嘴。
“說不定人家是和女朋友一起吃飯呢?你要當電燈泡啊?”
林歌眨眨眼楮,懂了。
“不當不當。”
這句話的重點不在後半句,在前半句,是說給靳妤听的。
靳妤雖說有些任性,但三觀還是很正的,什麼搶人家女朋友的事肯定干不出來,如果夜笙有了女朋友,靳妤就會和他保持距離。
就算夜笙沒有,現在解釋了,他們也有辦法讓這件事變成真的。
果然,“不是女朋友,就是學生會幾個同學聚一聚。”
“哎?那你女朋友不去啊?”林歌吃驚的問,不待夜笙回答自顧自的說。“哦,上次你突然離開就是你女朋友生病了吧,還沒好呢?”
“要好好照顧人家啊。”林歌老成的拍拍夜笙的肩。
夜笙百口莫辯,林歌也沒給夜笙解釋的機會。
秦初和靳妤已經拎著東西站起來等著林歌一起走了。
夜笙只得心塞的看著三個人離開。
秦初和林歌相視而笑,都能從對方眼里看出一絲小得意。
夜笙想拐他們家靳妤?真的是還要再等幾年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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