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之爭

第六五九章 宣 判

類別︰科幻小說 作者︰東南沿海 本章︰第六五九章 宣 判

    何健沒有想到在法律層面自己辯駁不過這個這位法官,玩陰謀,何健在行,但是不能登大雅之堂。自己口中的越南民主共和國在法理上是不存在的,而河內的越南政府為國際社會所公認,自己的接受河內法庭的審判那也就是情理之中了。

    我可不管,我不承認你們河內政府,你們不能真正代表越南人民,你們是北京的代言人!何健這個時候只能橫纏蠻攪。

    開庭之前,你就曾經叫囂,你不承認河內丁文剛政權,自己就說等到解放軍撤出河內,就承認河內丁文剛政權的合法地位,怎能出爾反爾?法官馬上逼問他。

    解放軍就算是撤出河內,也不能就說丁文剛就不是傀儡,你們這純粹是政治上的清算,政治追殺!何健說道。

    讓法庭是講理、講法的地方,你要有什麼道理盡可講出來。何健,我正式警告你,並不是你橫纏蠻攪我們就拿你沒辦法!法官說。

    我靠,你這雜碎,什麼狗屁法官,你不就是丁文剛的一條狗嗎,現在不就是丁文剛叫你來來咬人的嗎?何健肆無忌憚。

    如果謾罵你能夠減輕你的罪行,你可以更來勁,但我可以再控告你一條,藐視法庭罪!法官還是溫文爾雅。

    何健自己就像是一條瘋狗,還罵法官是一條狗,法官不惱不怒,形成鮮明的對比。

    參加旁听的人事紛紛覺得這個何健十足的一個無賴!

    你他媽的放屁!

    眼看著何健鬧得不像話了,法官只能維持法庭正常的秩序,法庭上面是不會允許何健繼續放肆下去︰法警,請維護好法庭秩序!

    法警,馬上勒緊了何健的衣領,還想要接著罵下去的何健馬上喘不過氣來……

    被告人何健,你對公訴人對你所控分裂國家罪,危害社會公共安全罪(在胡志明市散發槍支),破壞公共財產罪(炸毀永隆大橋等),是否認罪?法官問他。

    法警這個時候才松開他的衣領,他馬上嚷道︰我都不認,你們河內的軍隊不打到胡志明京南灣等地,我們會要散發槍支嗎,武裝胡志明全體市民嗎?

    河內的軍隊市政府的軍隊,我是維護國家統一穩社會安定的武裝力量,哪里輪到你來武裝胡志明的市民?一邊的公訴人反問。

    胡志明是英雄城市,他是屬于胡志明人民的,你們這是野蠻入侵和胡志明,我散發槍支武裝市民就沒有錯!

    你嘴里的胡志明市難道不是越南人民共和國版圖下南部一個城市,越南人民志軍為平定叛軍,進駐胡志明天經地義,何為入侵?公訴人冷冷地問。

    胡志明市的人民哪里承認過河內政權的合法地位啦?何健說。

    河內軍隊進駐胡志明市,很快地平息了騷亂,得到了當地百姓真心擁戴,知道現在還有很多的市民自發組織起來,維護社會穩定。因為他們對你們散發槍支那天晚上留下了恐怖的記憶,胡志明當天晚上因為你散發槍支的這一險惡用心,造成幾百起的搶劫案,經濟損失打到幾百億美金!

    公訴人點開鼠標,前面的大屏幕上投放出搶劫現場一幕幕場景……

    何健看著投影儀投放出來的照片,頗有興趣觀看著,他最後說,這都是因為你們入侵胡志明所致,不是我散發槍支的過錯!

    關于河內軍隊進駐胡志明的性質,我不想在這里再和你浪費口舌,因為你的前提越南民主共和國不存在,人民軍在越南的版圖遂行軍事行動無可指摘,而你,陰謀策反18軍,搶劫軍械倉庫,散發槍支,直接導致了胡志明當天晚上搶劫案件爆發!值得一提的是,人民軍及時進駐胡志明市,很快控制了局面,制止了騷亂,把亂象叢生的胡志明市挽救回來!公訴人正色道。

    你們軍隊不逼近胡志明,就不會發生這一些事!何健根本就不理會公訴人的話。

    我就不明白啦,人民軍出現在哪個地方,不出現在哪個地方,難道還需你何健批準?公訴人很機敏。

    公訴人此話一出,馬上引起周圍的一陣會心的笑聲……

    法庭本是嚴肅的地方,听到笑聲,法官本來想敲一下錘子保持安靜,但是覺得公訴人這個“難道”問得很精彩,忍不住要為他點贊一個,笑聲的後面不說明何健的邏輯很荒唐嗎,法官索性也就不再制止……

    何健馬上啞火,他覺得在這里就是被圍攻的對象,不管是公訴人還是法官,都好像和他有仇一樣,他就認定,這些人是丁文剛的爪牙無疑!

    何健的兒子為何健請的一個辯護律師在一邊干著急,何健在法律上並不專業,口不擇言,使他落下很多的把柄,這對于今後的定罪很不利!

    坐在後面何健的兒子雖沒有直接參與到何健的叛國行動中,他現在的作為胡志明一個大型國企的總裁的身份也受到了影響,他的人事任命是在張晉勇做出的,河內之所以現在不動何健的兒子,那是不想造成一種政治追殺的感覺,但是何健的兒子已經被禁止處境,何健整出這樣一場陰謀,他的家人不可能一點事情都沒有,何健從事的分裂國家活動經費來源就是一個線索!

    何健默不作聲,法官只能最後問他的辯護人︰辯護人有何陳述?

    為何健辯護的這個律師是何健的高薪聘請的,這樣的案子本來就是社會上很關注,當然挑戰性很強,為一個分裂國家的被控為恐怖分子的何健進行辯護壓力不小。這樣博取眼球的活,也是律師的最愛,這是一次免費的廣告活動,何健的審判全越南矚目!

    律師都是精于算計的一種人,無論是報酬還是擴大影響力的角度來看,他都願意接下這單生意!律師和娛樂界媒體人有一個共同點,那就是要會鬧騰,時不時鬧出一點動靜來,這樣大家就會記得這個人,不會被大家遺忘!

    辯護人說︰

    作為何健的辯護人,我首先要為何健給國家造成傷害深深道歉,在今天的法庭上,我必須承認,我的當事人對以上指控是無法推脫。

    但是我要說的是,何健他不過是一個從犯!大家或許就會要問,那麼主犯是誰?是黎洪!何健不過是被拖上船的一個跟隨者罷了,沒有之前的黎洪獨立建國行動,何健之前一直沒有不軌行為。從這個意義上說,何健有他也是一個受害人,他只是在後續期間,沒有及時剎車,延續了一段時間的罪惡罷了!所以我建議法庭要從真個事情的脈絡來看待何健的的罪行,他只是一個從發,主犯黎洪已經畏罪自殺了!所以建議法庭對何健按照從犯從輕量刑!

    辯護人的話馬上遭到了公訴人的駁斥︰

    控方不接受辯護人的觀點,你可以說黎洪是一個主犯,但何健絕不是通常意義上的從犯。何健比黎洪有過之無不及,他獨立分裂國家的意圖十分頑固,十分危險,對抗中央無所不用其極。

    散發槍支這是什麼樣行為,這就是恐怖行為!所以直接導致了胡志明市的混亂,造成了上百平民傷亡,經濟上損失兩百億美金,而胡志明市一年的財政總收入都不到這個數,無論從何健行為惡劣性質,還是給社會給越南造成的損害來看,何健不應輕判,應當重判!

    法庭調查過程中,公訴人對被告人提問的時候,何健在法律專業層面沒有多少保護自己的意識,都是按照實際情況說出來的,一邊的辯護人不斷提醒他避重就輕來回答控方提問,但是遭到法官當場警告︰控方是在提問被告人,辯護人不得誘導當事人做出逃避法律制裁的回答的話,否則,法官將會取締你的從業資格!

    這一下,辯護的律師馬上閉上了嘴,沒敢再唧唧歪歪!他只能眼看著何健被控方從他自己最終講出一些不利于自己的證據,控方的證據已經形成一個完整的證據鏈,一邊的辯護律師只能長長地嘆了一口氣,他知道何健這一些徹底完蛋啦!

    等到法庭到了合議時間,五名法官退出法庭另擇場所合議,不出十分鐘,合議過後的回到法庭,著手對何健進行宣判!

    法庭全體起立,主審法官拿起去桌子前的宣判書……

    何健並不膽怯,但在這個時候,也想著能僥幸,只要不被判處死刑,今後也就還有走出監獄的機會,他不免伸長了脖子!

    被告人何健,所控分裂國家罪、危害公共安全罪、破環公共財產罪,事實清楚,證據確鑿,罪名成立,經合議庭合議,對以上所控三罪數罪並罰,判處死刑!被告人不服本判決,可以在十五日內向…….

    主審法官的聲音在法庭回蕩!

    何健听清楚了,他心頭一緊,馬上就嚷出來︰你們這是政治迫害,政治追殺,我不服,我要到聯合國去控告你們……

    何健的兒子兩腿無力一屁股跌落在法庭的凳子上,四肢冰涼,一切就是他們所擔心的那樣,何健被宣判為死刑,不服可以上訴到最高法院。河內高院的判決不算終審判決,但事實上也沒有多少差別!

    何健的叫囂毫無意義,也改變不了什麼,宣判結束,馬上就被法警帶上警車,送回到監獄!

    何健的兒子一把沖到那個辯護律師面前揪住他的衣領,大聲吼道︰你告訴過我的,我爹不會被判處死刑的嗎?你給我一個交代……

    律師狼狽不堪,幸虧法庭的法警趕來制止嗎,他才得以脫身!(m.101nove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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