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我給你倒一杯。”我拿起酒瓶,李承載急忙恭敬地舉起酒杯來,他今年已經19歲了,過了合法的飲酒年齡,我也不怕背上引誘未成年人喝酒的罪名(這事兒你還做得少嗎?作者嚴重鄙夷中……)
“放輕松一點,又不會吃了你,我不是妖怪。”我無不自嘲地說道,看他那表情,我可能只比妖怪好一點。
“為什麼那麼怕我?”在一杯杯地灌了他的酒以後,我隨口問了一句。
喝了酒以後,他好歹也放開了一些,“前輩,我知道上次我說你的話是我不對,可是你真的很可怕。”
“哦?那你就放輕松吧,我既然答應和你一起出單曲,那事兒也沒有再放在心上。”
“真的?”
“真的。”
“那前輩,我敬你一杯。”看得出來,他明顯松了一口氣,這是我第一次明確告訴他我不生氣了。
只有兩個人喝酒,可是酒酣耳熱之後,那氣氛同樣熱烈得緊。有時候啊,不是你找事兒,是事兒找你。
“你先出去,我結了帳就出來。”我向李承載吩咐道。
李承載乖乖地先出去了,看到他听話的模樣,我不由自覺地一陣舒坦,張泰英在家里可從來就沒有這麼听話過。
“老板娘,多少錢……嗯,給你……”我這邊帳還沒有結完,外邊就喧鬧了起來,間或還傳來李承載的聲音。
我一個箭步往外面沖去,顧不上她還沒有找錢給我。出到大廳,就看到李承載和兩個一看就不是什麼正經人家的大漢在那里矗著(請原諒我用正經人家這個詞匯作者),旁邊的人都是遠遠躲開,深怕粘上半點干系。
“有什麼事?”我走過去,低聲問著李承載。
“剛剛我出來的時候,不小心踫到他的手臂,將酒撒了出來,被他們訛上了。”李承載的回答簡單明了。
“喂,你們兩個是一起的吧,正好,說說怎麼辦,老子的衣服可是高檔貨。”
我壓制了怒氣,“那我們賠償你的洗衣費好了。”我拿出了兩張貨幣,放在桌上,拉著李承載就準備離開。
“沒這麼簡單。”另一個人側身擋著我們的路,“這不夠啦。”
“你這樣的衣服,買一件新的都夠了,還不夠。”李承載叫嚷了起來。
“小崽子還敢這麼叫大爺,看來你是……”
“想要多少錢?”我還保持著最後一絲理智。
大漢示意了一個數。
“不可能。”我冷冷地回了一句,撥開他的手,打算就這麼離開。
“你這小子。”穿花衣服的大漢,一拳就打了過來。
俗話說,叔叔可以忍,嫂嫂不能忍。我讓過以後,一拳直接回敬他的小腹,感謝持續不斷的健身,把他打得一下子彎腰了下去……混戰就這麼開始了,當然,後果就是大家在警察局見面,沒有鼻青臉腫,那可是我吃飯的家伙,是保護的重點。(m.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