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在中、賢重在酒吧里喝了半天,覺得不過癮,于是建議乘坐在中那新買的r8去另外的地兒繼續happy,當然駕駛員就是我了(強烈建議不要酒後駕駛--作者),性能很不錯,我很滿意,可惜不是我的,當天喝了一晚不提。
第二天找到張泰英,把在中的這事兒給張泰英一說,他皺了半天眉頭,“啟亨啊,我雖然是這家公司的大股東,但是並沒有拿到50%以上的股份,不然你參加的有些活動我也不會同意你去,東方神起這事兒個人來說是百分百沒有問題,我也不差這錢,反正我向你保證我會盡全力斡旋這件事兒的。”
沒有得到肯定的答復,我感覺有點掃面子,電話也不敢打給在中,只能先等等消息,沒兩天,張泰英就給了我一個不好的消息,“啟亨啊,在中他們是不是開了什麼副業啊?”
“是啊,好像是什麼化妝品公司,你怎麼知道?”
“現在公司的股東對他們的這種行為非常惱火,死活揪著不放,我浪費了幾次口水,都沒有說服他們。”張泰英有點無奈。
“所以說這就是公司不是你的無奈嘛。”我還是比較冷靜,“干脆你自己開個公司得了,就不必要看別人臉色。”我在旁邊瞎出主意。
“可以考慮。到時候你過來不?”
“你幫我付違約金的話我就考慮考慮。”得,馬上把這話就還給他了。
……從張泰英那里出來,給在中打電話說明了情況,在中在那邊無奈地嘆了口氣,我只好安慰了幾句,約好出來喝悶酒解煩。
紋身師傅那邊的樣圖也送到了公司,公司確定了一幅來詢問我的意見,卻原來是一幅微縮版的全身像,不知道是什麼神祗,後來問了才知道是什麼印度神話里面的帝釋天,不知道公司怎麼會選擇這個,不過我也不是很在意,隨便就好,隨即和公司定好了紋身的時間,還要和劇組協調。
公司最近又給我接了一場商演,在中國,時間選在電視劇拍攝的間隙,就唱兩首歌,收入還是比較可觀,反正我是屁顛屁顛地去了。
“啟亨啊,你鬧什麼脾氣,為什麼不和她合唱啊?”正時哥苦口婆心地說道。
我來之前,公司也沒有和我說清楚,現在才知道明晚要和去年在上海遇到的那張姓女歌手合唱一曲,我這點小性格還是有的,說不唱就不唱,進勛哥也給我打了電話,我現在就是堅持不和她合唱,隨便怎麼樣就好,哪怕支付違約金,公司也拿我沒轍。
“正時哥,我先回酒店了,你們繼續溝通,反正我是不會和她合唱,其他的你看著辦就好。”
“啟亨,就是贊助方要求你與她合唱,可能是要拉抬一下她的聲勢,你這樣做讓公司很為難嘛。”
“違約金我來支付,明早我們就起程回韓國。”我堅持道。
“啟亨,你還是先回去休息,這個事情我來協調就好。”正時哥無奈地說。
我隨便地走了出去,人總得有點個性不是,不然怎麼叫巨星呢?(m.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