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年某天,我被領導從集體宿舍的被窩里叫了起來,我看了看床邊的表,是深夜12點半。-------瀏覽器上打上-看最新更新我揉著眼楮跑到辦公室,看見領導正把平時鎖在抽屜里的“大哥大”取出來,遞給我說︰“小王,我晚上得去省里送個病人,你幫我在這里值班,如果有人打它找我”,領導一指“大哥大”,牛氣沖天地吩咐道︰“就說我去出差了!”
那是1997年9月的一個普通的夜晚。
那也是“大哥大”第一次出現在我的手上。我一邊百無聊賴地消磨著時間等待著病人,一邊象瞅外星不明飛行物似地瞅著它,在我的手掌里,它的鍵碼是如此地漂亮,綠燈一閃一閃的。
天可憐見,那時的我剛剛學校畢業,面對這樣一個屬于超級寶貝範疇的電話疙瘩,實在是既興奮又好奇,于是,我和幾個聞訊而至的同事開始饒有興趣地翻開各項功能,並逐一地挨個開始替領導進行試驗,整整一個晚上,打進來的電話沒接到一個,我們卻撥出去不少。後來我才得知,領導不拿它的原因是因為漫游費和電話費實在太貴,而且,打電話找他的人也是寥若晨星,他將電話放在單位的目的,實際上是為了避免同行的人借用……
月底的時候,領導黑著臉進來,把幾張電話賬單塞進了辦公抽屜,我們等他走後偷偷拿出來一看,頓時臉都發綠了。自此以後,我們再沒有見過領導拿過那個“大哥大”招搖;若干年以後,我們請領導吃飯,酒過三巡,菜過五味之後,領導紅著臉,大著舌頭地告訴我們,那次交了龐大的電話費之後,他的煙錢都被老婆沒收了,整整饞了兩個多月。
和那時候的大磚頭相比,現在的手機趨勢是越來越小,領導現在也已換成一部精致的摩托羅拉,就像電影《手機》里葛優拿的那個一樣,而我見過體積最小的一部,則是我們科一個李姓同事的高級手機,看上去簡直就象是一張小名片,我不知道倘若用他那熊掌一樣的大手,在上面細致地撥起號來會有多麼地麻煩。
然而,盡管撥起號來要戴顯微鏡,但同事小李對那部手機卻是心愛有加,天天不管任何場合,無論任何時間,都會輕輕托在手上,從不胡塞亂放,簡直有如寶物,別人借一下也大呼小叫,甚是不舍。直到有一天晚上,他的妻子風風火火地找來,說是整整一個下午都找不到他,打手機,提示說不在服務區。
最後,我們在暗室里發現了爛醉如泥的小李,他的那部手機,正乖乖地躺在地上,身上蓋的,則是主人一晚上喝下去又吐出來的六瓶啤酒……
那廝的寶貝終于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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