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年的夏天,我去太原飛機場接一個從四川來的朋友,在乘坐出租車回市里的途中,無意中看到在玻璃窗外的兩邊土牆上,到處都是藥物“瀉停封”的廣告。-------瀏覽器上打上-看最新更新我當時腦子里閃過的第一個畫面就是,香港的歌手謝霆鋒手持小藥片,深情款款地唱著︰“因為愛,所以愛……”
以前好象還有一種潤滑油的牌子叫“流得滑”,真不知道劉德華知道後會怎麼想,反正如果有人拿我名字的諧音命名某種東西時,不管這個東西是奔上三路而去的,還是直指下三路,我肯定不會高興。當然,我的名字估計一般也上不了廣告,所以這樣看來,還是做個凡人省心一些。
據說,當事人謝霆鋒听到這個事情後,回答記者的是︰如果它真的有效,也是一件好事。這樣看來,他也頗為寬容,這是一種好的風氣,在我看來,總比那些拿著蠅頭小事也打官司的明星要來的善良。但作為受益者的一方,作為病人來說,顯然就沒有那麼好交待了。我不知道是不是全部醫院里接待的患者都是如此,反正我曾親眼看到過好幾例,就是內科的同事在給一些腹瀉患者們開方子取藥時,當患者看到上面寫的是“瀉停封”字樣的時候,都拒絕購買,一致要求換成另外的止瀉藥。
宣傳並不似乎一件壞事,但某種商品或者藥品把宣傳演變成了狂轟濫炸的炒作,不管是不是本著為人民服務的原則,就容易被有些“人民”質疑了。那些拒絕服用和購買“瀉停封”的患者的理由是︰在牆壁上到處宣傳的藥品,性質已與電線桿子上的小廣告無異。不知道這種推斷和邏輯是否真的正確,但也確實代表了一部分人的看法。
顧客就是上帝,從這個角度看,上帝們就有些不樂意了,在他們眼楮里,也許實實在在賣藥,憨憨厚厚做人的藥品生產商,才是值得信賴的。當然,我不是說“瀉停封”的廠家們就不實在,不憨厚,但很想給他們提一個建議︰在藥物宣傳的策略上,一定要慎重。畢竟,這是藥品,而不是單純意義上的商品。
“瀉停封”是一種停止腹瀉的藥物,和在電影《百變金剛》里周星馳給王小虎所服用的催瀉藥的藥效正好相反。廣告詞中,說它是“純中藥制品,快速停止腹瀉而不損害肝腎”,這跟歌星“謝霆鋒”的關系就像所比喻的“下崗大嫂”與“網易掛牌危機”一樣風馬牛而不相及。不知道如此借力,究竟能借到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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