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魚大進化

574好漢不吃眼前虧

類別︰ 作者︰靚子瀝血 本章︰574好漢不吃眼前虧

    剛剛穿越了一個峽谷,塔米娜就不行了的樣子,開始抱怨。

    “好渴啊,哪怕有一滴水也行啊。”

    塔米娜拖著頭蓬,無精打采。

    李志看了她一眼,眼神忍不住地往兩個大d上瞟去,然後才回過頭來。“一滴也沒有了,幾小時前你就把所有的水都喝光了。”

    麻蛋,要不是看你是d,老子會讓你水喝?

    李志心里一陣吐槽。

    似乎從李志的語氣中听到了埋怨,塔米娜立刻辯解,“我可不像你們般若人,在沙漠長大。一個個鄒巴巴的,還粗暴無比。我們的身子骨嬌貴多了,哼。”

    “是被慣壞了吧?”李志頭也不回道,“你們國度的井水,可是以清澈甘甜而聞名,你們要是多費心下城牆防御什麼的,而不是關心什麼破水井,就不會落到今天的地步了。”李志牽著韁繩大步向前走,突然感覺不對勁。

    那個女人,竟然沒有反駁他?

    不科學啊!

    唉,科學是啥?

    李志皺了皺眉,對自己腦子里亂七八糟的東西很是奇怪,嘟囔了一句,“怎麼了,聖城的公主,終于被我說得啞口無言了?”

    一邊說著,李志轉過身去,然後就看到塔米娜昏倒在地。

    呵,女人,果然麻煩。

    李志嘆了口氣,走了過去。“塔米娜!”

    “喂,塔米娜!”

    真的昏倒了?

    不是騙我吧?

    “嘿,能听到我說話嗎?”

    李志看著塔米娜,有點著急了。這家伙不能真的死了吧?

    這可不行啊,時之沙還得靠她才能找到呢。

    這要是死了,線索可就斷了。而且,誰知道這家伙和他的任務有沒有關系?

    “喂,你……”

    李志搖晃著塔米娜,把她的身體扳正過來,就要人工呼吸。

     !

    李志只感覺耳畔全是嗡嗡聲響,然後就……失去了意識。

    “當然啊阿志王子,我听得一清二楚!”塔米娜扔掉手里的骨頭棒子,從李志腰間抽出時之刃,對李志扮了個鬼臉,然後騎著馬離開……

    李志是被一陣馬蹄聲吵醒的,剛剛醒過來,他就嚇了一跳。周圍,好幾匹馬環繞著他,上面一個個騎馬的家伙面色不善地看著他,冷笑著,再看他們身上的武器,李志面色微變。

    這幫家伙,應該就是奴隸谷的霸主了吧?

    那幫傳聞中的殺人不眨眼的仿若惡魔一樣的家伙?

    周圍的馬匹包圍了過來,李志剛要動,突然,一個黑大漢瞪了一眼,一把匕首猛地飛出,釘在了李志身前。

    臥槽!

    小李飛刀!?

    看著飛刀刀柄上的白色的小號人頭裝飾,隨著刀柄的震顫而晃動不已,李志下意識地咽了口唾沫。

    麻蛋,這幫人,果然不是善茬啊,該不會把我扒皮抽筋了吧?

    李志有點打怵。

    現在的他,雖然身手不錯,可到底還是個普通人類啊,比不上之前有斗氣的時候,遇上這麼一幫凶神惡煞的家伙,他難免恐懼。

    哪有人不怕死的?

    李志心頭呼喚系統,然而半晌,系統都死寂不已,根本沒有響應,這讓他心里越發地冰冷。

    不會,真的就栽在這里了吧?

    不對!

    匕首只是警告,他們沒有殺人的意思,至少暫時沒有,所以,現在還是安全的!

    李志抬頭看了一眼那個黑大漢,只覺得面目猙獰,尼瑪什麼都看不出來,不像是能交談的,當然,更不可能是主事人。

    “你知道這是什麼地方嗎?般若人?”

    李志轉頭,陽光當空普照,酷烈無比,說話的人,正好擋住了太陽,但整個容貌,也都被光芒掩蓋,讓他看不清楚。

    但這是主事人無疑了!

    “知道還敢闖進來?”

    “在甦丹腹地,有一個勇士聚集的部落,叫做巴卡,他們令所有對手聞風喪膽。”那人停馬說著,周圍的人則繼續騎著馬圍著李志打轉,李志微微一掃,足足十二個人!

    “巴卡人各個都是飛刀高手,據說他們的飛刀,被造物主保佑著,他們的命中率高得令人發指,簡直就是百發百中!可以一發匕首,取下三人首級!”那個商人模樣的主事人一臉猙獰地講述著,不時還有手勢配合講解,讓李志一陣無語。

    他感覺這個主事人,有點不靠譜。

    當然,這可能只是他的性格如此,但周圍這些漢子,絕對都是威脅。尤其是那個黑家伙,那個十有八九就是這個主事人所說的巴卡勇士的家伙,最具威脅。

    看著他手里把玩著的那個仿佛鐮刀一樣到處都被開了刃的鋒利短刃,李志嘴角一陣抽搐。

    這家伙,惹不起!惹不起!

    主事人下馬,李志眼珠一轉,趕忙去拔那把插在地上的匕首。

    “如果我是你,就不會那麼做!”主事人說道,彎腰,腦袋伸到了李志跟前,眯著眼楮看他。

    李志覺得……他說得對。

    下一次,保不齊就是直接射腦袋了。

    他可不想腦袋上多了一把鐮刀,跟金獅子似的那麼怪異。

    麻麻批,雖然他不知道金獅子又是什麼鬼……

    “知道為什麼嗎?”主事人指著黑大漢,“這位勇士就是巴卡人,對吧?”

    李志打斷了主事人的話。

    主事人一愣。

    “你敢打斷我?”主事人瞪大眼楮。

    李志舉起雙手做投降狀,一臉賠笑。

    主事人冷笑著,“他叫賽所,的確是一個巴卡勇士。我曾經救過他一命,也就是說,我是他的再生父母,所以他現在,對我唯命是從。”

    “所以,般若人,給我個不殺你的理由。不然……”主事人指了指李志的褲襠,“我讓賽所瞄準你的命根子。”

    說著,賽所已經舉起了那把鐮刀一樣的短刃,作勢瞄準。

    李志看了眼本來就插在大腿旁邊的匕首,決定暫時妥協。

    好漢不吃眼前虧啊。

    “我有一個理由,不知道夠不夠……”李志把塔米娜從他這里逃走的故事簡述了一番。

    那主事人,頓時一臉笑容……

    遠處,塔米娜騎著馬,也是一臉笑容,心里不斷地嘀咕著李志的愚蠢。哼著小曲,她把深藏溝壑里的吊墜摘了下來,那里,赫然有著一點時之沙!

    塔米娜打開時之刃手柄的蓋子,正要把時之沙倒進去,突然就听馬蹄聲傳來,頓時回頭看去,然後臉色就變了。

    是那個家伙!

    該死的阿志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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