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備的日常

1.87 端午國慶

類別︰玄幻魔法 作者︰燻香如風 本章︰1.87 端午國慶

    王後,貴妃,如話家常。

    謂,“宜早不宜遲”。東女國早一日並入,便早一日大利于社稷。此時,東女國,尚處于母系氏族部落聯盟晚期。言封建尚早,帝國時代更無從談起。然因隔斷大雪山內外。分割豐州並賜支都護府。賜支都護府,又安置天竺貴種三百萬眾。可想而知,與豐州來往,必然緊密。

    東女國興盛,為期不遠。待利益持重。各方,勢力盤結,交錯犬牙。再行兼並,難上加難。此時,王母仍有和合之意。趁熱打鐵,正當適宜。

    甯貴妃,入二妃殿,面授機宜前。已先行告知公孫王後。王後亦知家國事大,尤其東女國,今非昔比。先前,遠在蠻荒之地,于國無益。如今,連通大雪山內外,扼斷要津,譬如西域,國祚之繼也。

    比起古羌諸女主,乃至西王母。尚且不知,東女國,後事如何。然,諸如薊王,早有先見之明。

    無它。西域、東瀛、漠北、嶺南,乃至賜支,皆是先例。如今,薊王歸國,尚不足半載。吏治初立,民生初定。然豐州,已有大治之相。千二百萬賤種,舉家開釋,感激涕零。西域屬吏,繩之以法,心悅誠服。更加,三十稅一。

    如此這般,輕徭薄賦。天竺半島,古往今來,聞所未聞。斷人財路,殺人父母。與人財路,恩同再造。所謂身毒賤種,于薊王而言,乃是封建時代,不可或缺,生產主力。輔以牛馬、機關諸器。最大程度,解放生產力。所爆發之人口紅利,可想而知。

    豐州大治,必惠及大雪山內外。山南諸國,並東女國,皆得其利。東女效西域。只收關稅,亦富可敵國。彼時,再言並入漢土。各方阻力,可想而知。刀兵一起,玉石俱焚。

    若東女國主,與薊王和親。則大勢定矣、舉國並入漢土,不過早晚而已。

    “聞西王母,不問國事。另有女主治國,不知然否?”公孫皇後問道。

    “然也。”甯貴妃答曰︰“王母,乃東女共主。可比上古時,周天子。”

    公孫皇後遂問道︰“既如此,東女之主,王母可決乎?”

    “料想,王母可決。”甯貴妃言之鑿鑿。

    “何以知之?”公孫皇後,當有此問。

    “東女國俗,女王薨,取宗女二人而立之。長者為大王,次為小王,大王薨,小王嗣立。”甯貴妃不愧出身仙門,對東女國事,知之甚祥︰“今乃小王嗣立。故當,再取宗女二人,立為儲君。待小王薨,長女嗣立,次女為小王。即,‘副主’也。”

    公孫王後,聞弦歌而知雅意︰“紫元所求,便是二儲之長者。”

    “長姐,明見。”甯貴妃笑贊。

    王後追問︰“東女王,年歲幾何?”

    “聞,已年過半百。”甯貴妃言道︰“年初,沉痾復起,恐命不久矣。”

    “此計可行。”王後言道︰“然,不可強為。”

    王後言下之意,一切順其自然,斷不可篡位自立。

    “喏。”甯貴妃,焉能不知輕重。

    二十載如一。心中所想,皆是劉備。

    “聞夫君,欲于丙午,親‘鑄陽燧’。”甯貴妃遂問︰“不知何故?”

    “‘陽燧取火于天,于五月丙午日中之時,消煉五石,鑄以為器,摩勵生光,仰以向日,則火來至,此取真火之道也。’”公孫王後言道︰“五月丙午,乃匠人之祀。夫君有意,與上巳、重陽、正臘,並列。稱‘端陽’,亦作‘端午’。‘端’者,‘首’也。乃指‘丙午日’。”

    “‘陽燧,金也。取金盂無緣者,執日高三四丈時,以向,持燥艾承之寸余,有頃焦之,吹之則燃,得火’。”墨門之事,甯貴妃,自也知曉。

    所謂“陽燧”,便是凹面銅鏡。以聚日光,燃“艾炷”施灸。故後世曰︰“陽燧,火鏡也。以銅鑄成,其面凹,摩熱向日,以艾承之,則得火。”

    墨門自古便有,五月丙午,鑄陽燧之儀。乃出匠人之節。薊王有意,改匠人之節,為舉國之慶。

    “不知夫君,如何行事?”回憶少時,點點滴滴。甯貴妃,不禁莞爾。論奇思妙想,天生劉三墩。

    “薰艾草、飲菖蒲;食角黍、賽龍舟。”公孫皇後,如數家珍。

    菖蒲酒,天下珍釀。昔孟陀,以菖蒲酒一斛遺張讓,即拜涼州刺史。乃春臘二賜之常客。國老宿臣,皆得享用。

    “角黍”,時下江東,又稱“鶩角黍”。

    《太平御覽》引晉人周處《風土記》︰“俗以菰葉裹黍米,以淳濃灰汁(草木灰浸泡過濾)煮之令爛熟,於五月五日及夏至啖之。一名(zong),一名角黍。”宋人周邦彥《齊天樂•端午》詞曰︰“角黍包金,香蒲泛玉,風物依然荊楚。”明李時珍《本草綱目•四•粽》︰“,俗作粽。古人以菰蘆葉裹黍米煮成,尖角,如�耙緞鬧 危 試患F,曰角黍。近世多用糯米矣,今俗五月五日以為節物相送。或言為祭屈原,作此投江,以飼蛟龍也。”

    正如試兒之禮。鶩角黍,乃楚人所創,興于江南。時下,尚不見于河北。

    薊國因水而興、所謂,“龍舟首,浮吹以娛”。于南港水道,行百舸爭流。譬如西林賽馬也。

    “夫君乃為,楚漢和合也。”甯貴妃,一語中的。

    “此其一也。”公孫王後,柔聲言道︰“‘國之大事,在祀與戎。’祀,禮也。三月上巳之後,于五月丙午,再立國禮。亦為‘溥天同慶’,以睦國人,乃其二也。”

    “夫君,天生。”甯貴妃豈能不知。隆重禮節,三日大。舉國同慶,與有榮焉。聚攏民意,淬煉國風,無往不利。

    于是,上巳、端午、重陽、正臘。遂成薊國,四大節慶。可比,“春、夏苗、秋、冬狩”。

    與民同樂,是也。

    既是丙午之節,必行于丙午日。漢時不比後世。毋論上巳、亦或是丙午,皆因天干地支,黃道運行而變。然終歸略同。

    先行預備,不誤慶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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