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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時,cat聘請的牛律師站了起來,對法官說︰“審判長,我有幾個問題想問被告。”
法官準許了。
牛律師便說︰“被告展示的設計方案,看起來很完整,好像《辦公96》問世之前,他們確實就把軟件做完了。但是,這些設計方案究竟是什麼時候寫的?是《辦公96》問世之前,還是後來補寫的?被告並沒有充分的證據可以證明。另外,即使是《辦公96》問世之前定的,這也僅僅是個方案而已,方案離具體的程序還有很長的距離。有了方案,並不等于在編寫程序過程中,不模仿不抄襲。”
白浪聘請的黃律師也站起身,“設計方案上雖然沒有日期,但為了商討方案,新月的開發人員曾經屢次開會研究,這些情況,新月公司的人都可以作證。”
牛律師冷冷一笑︰“本公司的人作證,哪算什麼證據?你們完全可以串通!”頓了一下,她又說︰“兩種軟件之間存在抄襲是肯定的,不是《新月96》抄襲《辦公96》,就是《辦公96》抄襲《新月96》。但抄襲只能在什麼情況下發生呢?既然雙方都在保密狀態下開發軟件,抄襲只能發生在某個軟件公開發表之後。也就是說,只能是後發表的抄襲先發表的。我們都知道,《辦公96》比《新月96》早上市近兩個月,這意味著,只能是《新月96》抄襲《辦公96》,而不可能顛倒。這也是所有抄襲、剽竊的普遍規律。難道你們還不承認?”
黃律師說;“這是個規律,但跟本案沒有必然的聯系。《新月96》的確比《辦公96》遲問世,但這並不能說明抄襲的就是《新月96》。”
牛律師目光炯炯,咄咄逼人︰“大凡抄襲者都不肯輕易承認自己抄襲,但任何清醒的人不光要听你怎麼說,還要看你怎麼做,法律相信的是事實。我在**的時候,偶然發現了這麼一個事實。就在《辦公96》上市的第一天,新月電腦公司曾經有人到軟件商店買過一份《辦公96》。我找到了軟件商店的銷售發票。”她揚了揚發票,“我想,被告不會不承認這個事實吧?”
白浪站起身︰“對,這份軟件是我買的。”
牛律師又說︰“《辦公96》售價並不便宜,而且,從使用的角度看,你們並不需要《辦公96》,你為什麼要那麼積極地購買這個軟件?”
“我們先從報紙上看到了《辦公96》的廣告,發現《辦公96》的功能跟我們的《新月96》很相似,產生疑問,才去買了一份《辦公96》,想看看究竟怎麼回事。”
“那麼看完以後,你們有什麼感覺?”
“軟件如此雷同,我們確實感到有疑問。”
“既然有疑問,為什麼沒有向cat公司質詢呢?如果你們懷疑什麼,即便懷疑《辦公96》抄襲你們,完全可以向cat公司質詢。我想,明智的人會這樣做的,這是為了保護自己的權益。但你們並沒有這樣做。這只能說明一個問題,你們因為懷疑而購買軟件,這種說法根本不可信。既然如此,購買這個軟件,就一定是別有企圖、別有用心。就在你們購買《辦公96》兩個月之後,你們推出了《新月95》,功能跟《辦公96》高度相似。你們怎麼能夠讓公眾信服,在這兩個月之內,你們沒有參考、借鑒、抄襲《辦公96》?你們聲稱有獨立開發軟件的能力,既然有這個能力,就沒有必要看別人的軟件怎麼弄。你們一方面標榜獨立開發,一方面又迫不及待購買《辦公96》,想了解《辦公96》的秘密,這種自相矛盾的做法,你們又怎麼解釋?”
牛律師口氣咄咄逼人。
話音未落,法庭里又響起嗡嗡地議論聲。很多人都認同牛律師的質疑,向白浪和章若平投來懷疑的目光。
白浪非常生氣,一時卻不知該如何辯解。
牛律師又轉向眾人,道︰“我想提示性地說明一個背景情況。新月電腦公司發展過程中,曾經遭遇過波折。它曾因為欠債不還,被大河集團提起訴訟,遭到財產保全。另外,新月電腦公司以前生產的傻瓜電腦,曾因為質量問題,遭到過用戶投訴。當時很多媒體都報道了用戶對新月公司的控告!”
黃律師站起身,駁斥道︰“我抗議,這些情況與本案無關!”
牛律師卻提高嗓音,厲聲說道︰“這些情況看似與本案無關,其實有著內在的必然聯系。大家知道,借債還錢,及時還債,不僅是個能力問題,更是品質問題、信用問題。有誠信的人,即使困難也會想辦法還錢。沒有誠信的人,即使有錢,也會找借口不還錢。新月公司欠債不還,被人起訴,遭到財產保全,這背後不僅是能力問題,更是誠信問題。另外,新月是一個軟件公司,卻不顧自身實力,突然搞起硬件,生產傻瓜電腦,最後因為質量問題遭到消費者投訴。這充分說明,新月公司是一個投機取巧、見利忘義的公司,為了追求利潤,它可以完全不顧商業信譽、商業道德和自身實力,做出有損消費者、有損同行利益的事。新月不講誠信,這從公司的發展歷程就可以充分看出來。軟件抄襲,歸根結底是誠信缺失。這樣的事情發生在新月這樣的不講誠信的公司身上,完全順理成章!”
牛律師這番話非常有誘導性,大家都對白浪和章若平投來不信任的目光。旁听席上議論紛紛,輿論使新月公司陷入了極端被動境地。
新月的黃律師大聲說︰“審判長,這是對我當事人的肆意攻擊,我抗議!”
她的聲音顯得那麼微弱、蒼白,很快被議論聲淹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