聞言明夕笑笑,這刀倒有北�昀的個性。
不過……
放不放下殺念,其實與刀無關,而是在于持刀人之心。
明夕之所以喜歡這把刀,是因為,它絕對是一把不可多得並且鋒利無,削鐵如泥的好刀!
“好!武器我收下了!謝謝你北�。”
說著明夕直接把這難得的好武器,收回到刀鞘里,直接扣在了右腿側的褲子刀位袋,那里正好是迷彩服專門放近身短刀武器的地方。
正好手柄方設計了個指環,手指一勾能把刀抽出來,相當的順手和方便。
“客氣了,只要你喜歡好。”
北�昀看到明夕直接把這把短刀別在身,他好心情的笑了笑,“其實,很多人因為這是把短刀,而且還開了逆刃而看不它。”
明夕嘿嘿的想,看不才好!這樣刀才能落到老娘手啊!
“不啊!我很喜歡!真心的!”
逆刃的刀,只要學過刀法的人,用起來都是相當不順手。作為武器本身是用來殺的,而殺不死對手的武器,當然確實會容易讓人嫌棄。
可是,偏偏明夕從來沒有學過什麼刀法,她手有的,是現代佣兵的刀術。
而現代兵種里,刀術都是近身戰。
所有的軍用戰術軍刀,基本都是短刀為主,所以,明夕反而喜歡短刀。
而且現代軍用刀術的攻擊方式,相當的自由。
這把逆刃短刀在別人手里,是不順手的逆刃刀,而在明夕的手無非是一把“爪刀”,也不存在順不順手的問題了,她習慣一下很快能夠適應。
一條獸筋,得一把好刀,賺了個大大的便宜�T br />
“收了你那麼好的武器,我還真有點不好意思喲,無功不受祿,你……”明夕後面的話還沒有說,北�昀笑笑的搖頭道,“千萬不要說客氣話明夕,你值得我把武器送你,這些天,我從你這學到了很多以前都沒有接觸過的東西,而且也認識很不錯的朋友。”
在這時,忽而一道聲音打破了他們兩人之間的談話。
“哇!你們在說什麼呢!什麼武器,有我的份麼?”
元倫彪人未到,大嗓門先到了。
听到他們討論“武器”“朋友”什麼的,即刻來了精神。他才不管人家說的是什麼,反正是武器,那他“鼓響有份鑼響也有份”對了。
“噯,我也是你的朋友啊!所以,北�你可不能偏心哇!我也要武器,謝謝!”
元倫彪一雙眼楮亮蹭蹭的,希望對方也能夠送一把武器。
誰不知道那北�世家族,簡直是軍備武器庫,能夠叫“北�”大姓氏之人,大多身都會有些寶貝武器藏品。
當然,並不是說北�世家的人,一定是武器的鑄造者,而是他們有著天生對武器好壞的鑒賞力,他們像是武器設計師一般的存在。仿佛有人天生會畫畫一樣,這是一種與生俱來的天賦。
“呃……我把我的早點的烤火雞蛋都讓你吃,阿昀……如何?”
不說別的,“北�”這個有錢大世家的姓氏,隨隨便便一把武器,都一般人的武器要精良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