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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四十二章 開庭

類別︰歷史穿越 作者︰簾秋霽 本章︰第三百四十二章 開庭

    金玉祥為什麼會接手這個案子,工作人員並沒有過多的懷疑。

    他們只以為是金玉祥任俠的聲明讓老爺子找上了他,豈不知金玉祥在三十歲之前,其實也是一名軍人。

    而且正好,就在老爺子手底下當過兵。

    金玉祥當時一看到沈耘的模樣,就知道這絕對是老首長的孫子。二話沒說,直接托人找到了老爺子的號碼打電話過來。

    也正是金玉祥的卻說,讓老爺子打定了主意要通過法律途徑好好收拾一下這些不良媒體。

    此後,不論是起訴狀還是證據,以及追訴狀和追訴證據,全都是金玉祥在操持。

    京城人民法院顯然也有上邊打招呼,將這起案件特事特辦,短短一天時間,立案庭便將案件轉交到了法庭,二十二家媒體的法務部門,當日就接到了起訴及追訴狀副本。

    也正是在這個時候,這些媒體們才知道告狀的到底是誰。

    之前一直以為,沈耘的家屬無非就是幾個普通老百姓,可是,看到韓玉華的身份信息的時候,他們傻眼了。

    他們一瞬間有種想要掐死管理官微的那個家伙的沖動。

    這特麼連自己的對手是誰都沒有搞清楚就敢這麼跳,這場判決自己等人還準備怎麼贏?

    現在唯一可以考慮的事情,就是怎樣將事情的影響降到最低了。

    比如,怎樣將賠償費用降低。

    十五天的答辯狀提交期很快便到了。當六月炙熱的太陽曬得人不願出門,紛紛抱著手機電腦開始死宅生活的時候,京城人民法院終于發布微博,決定在五日後開庭審理沈耘名譽侵害一案。

    二十二家媒體不約而同選擇了申請不公開審理,然而京城人民法院卻非常強勢地選擇了駁回。

    “案件並沒有涉及被告的任何隱私,同時原告也並沒有提出不公開審理的請求。因此申請不予受理。”

    本來還想著把事情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誰知道人家根本就不買賬。

    這下二十二家媒體尷尬了。

    更讓他們心寒的是,國內最大的幾家官方媒體,居然都派了資深記者過來。這是要干什麼?

    不用問都清楚,官媒要助他們上頭條。

    早就對這件事情非常關心的吃瓜群眾們,有些不遠百里專門來看審理的過程。

    就在二十二家媒體法務們膽戰心驚中,原告被告以及陪審團全部就位,六名法官和兩名書記員依次走進法庭。

    其實在場所有人最為關注的,卻是原告席上坐著的那位老人。

    法院事先並沒有告知大眾原告的身份,但二十二家被告卻非常清楚。但現在原告是個老頭子,這事兒怎麼說?

    由原告宣讀起訴狀的時候,老爺子首先念的卻是一份委托書。

    “委托人韓玉華,受委托人沈報國,委托事項代表委托人出庭參加訴訟……”

    雖然讓一個八十多歲的老人代替一個二十多歲的女子做原告,雖然確實是件非常奇怪的事情,但正題還是在接下來的審理過程中。

    作為原告的委托律師,金玉祥可是將所有事情都準備了個周全。

    在他提交的所有證據里頭,不僅有那些紙媒大肆抹黑沈耘的報紙,還有他們在微博上發表的言論截圖。

    各類證據加起來,根本就不給這些法務們任何辯解的機會。

    對于控訴的內容,他們只能捏著鼻子承認。

    接下來,重頭戲也適時到來,那就是關于賠償的問題。

    單純就這個頭版刊登道歉聲明的問題,這些媒體就不準備接受。沈耘是誰啊,誰都不知道,沒有什麼名聲,憑什麼要搭上他們的名譽?

    然後,實錘就來了。

    十五天的時間,不僅讓這二十二家媒體的法務們準備了申辯材料,同樣讓金玉祥收獲了大量的有利證據。

    “尊敬的法官,我申請在于被告律師辯解之前,公布一些額外的材料,它將有助于讓大家對受害人沈耘有一個清楚的認識。”

    短暫的合議之後,法官們同意了金玉祥的請求。

    得到準許,金玉祥首先取出了一個紅漆木盒。打開之後,一枚金光閃閃的勛章出現在所有人眼前。

    “這是受害人沈耘在三年前獲得的二等功勛章,因為需要保密,請恕我不能說出獲取功勛的緣由。”

    將盒子放下,金玉祥隨即捧起一枚金瓖玉的獎章︰“這是受害人沈耘在兩年前獲得的高玉才獎章,從那一年開始,國產的CT機掃描系統,都采用了他帶頭研發的掃描算法。”

    “或許在當今社會中,它們能夠造就的公眾影響力非常小,但是對于一名軍人而言,這就是非常巨大的榮譽。尤其是,他們所侵害的人,還做出了一定的社會貢獻。”

    面對這兩枚獎章,被告們根本無從辯駁。

    人家之所以不出名,只是因為人家不想出名。這個登報道歉,想必法院肯定是要通過的了。

    接下來,便是賠償金額的問題。

    金玉祥在追訴狀里寫的明明白白,對于沈耘的名譽造成的侵害,賠償金額只佔了三成。

    也就是說,如果按照原本的起訴狀賠償的話,沈耘的名譽損失僅有三萬塊錢。平攤到二十二家媒體身上,也不過就是每家一千多塊,這個要求真的很小了。

    而大頭,赫然就是原告韓玉華的精神損失。

    “首先,我要申明一點,追訴之後對于原告的精神損失賠償佔據了其中九成,現將理由公布如下。”

    “韓玉華女士作為總政文工團的一名文藝工作者,具備一定的社會影響力。雖然被告對受害人的名譽侵犯沒有直接波及到原告,但已經對原告的正常生活造成了極大困擾。”

    “其次,原告截至目前為止,距離預產期僅有十天時間。由被告造成的社會輿論,對原告造成了巨大的精神壓力,對于胎兒的正常發育和分娩,已經造成了無法估量的損害。”

    “據此,我方要求被告分別承擔十萬元人民幣的精神損害費用。”

    當金玉祥非常平靜地說完這些事情的時候,被告席上的法務們,忽然感受到了莫名的寒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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