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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章 擁兵自重

類別︰歷史穿越 作者︰羽落凡心 本章︰第四十二章 擁兵自重

    阿思本艦隊還沒來中國,就引起了軒然大波,各大勢力集團為奪取該艦隊的控制權開始角逐,這是曾家第一次擁兵自重,和朝廷斗爭。曾紀澤早就提醒曾國藩,要特別注意這支艦隊,千萬不能讓此艦隊落到恭親王或滿清朝廷手里。

    剛開始,對控制該艦隊,曾國藩也是大有興趣,翹企之至,他從一開始就上書朝廷,堅持三條對該艦隊的期望,其一輪船駛至安慶、漢口其二配用楚軍水師之勇丁其三,有關事宜由“臣與胡林翼商定”。

    當時胡林翼還沒死,曾國藩的三點期望都是有很大目的性,第一條駛至漢口是假,但漢口在湘軍的實力範圍卻是真,他想借助艦隊駛至漢口,對恭親王和洋人來一個既成事實,把艦隊的控制權納為己有。後兩點中,也有含糊其詞,準備把該艦隊收歸己有,“稱霸”一方。

    恭親王則反對艦隊上駛至安慶,他則要求該艦隊駐守在上海,用于襲擊南京之用。而曾國藩硬說“用之于江面”,“所部兵丁並非生長海上,勢不能于重洋用武,不敢不據陳奏。”

    曾國藩從1861年1月起就強調“是皖、吳官軍之單薄,在陸而不在水,金陵發逆之橫行,亦在陸而不在水”,以後又不斷重復此論,想用這支艦隊武裝湘軍水師。但是恭親王對曾國藩本來就有所忌憚,堅決不同意湘軍水師接管這支艦隊。

    曾紀澤率淮軍抵滬後,羽翼漸豐,只好親自爭取,上海相對優勢的條件是他頗為躊躇。從籌夠該艦隊起,上海到處處于近水樓台的地位。最重要的是曾紀澤掌握了上海這個財賦重鎮上海當時號稱“月收百萬”,僅海關稅收就佔全國海關稅收的一半以上,艦隊的軍餉大半要從上海出,他極力爭取阿思本艦隊留在上海。

    而恭親王集團也想得到該艦隊。恭親王身為先帝咸豐的弟弟、當朝皇帝同治的叔叔,又是議政王之尊,主持軍機處、總理衙門、內務府、宗人府,為臣者無出其右者,清政府這時的外交、政治、軍事以至皇室事務都歸其秉持,可謂軍國樞紐在握,他想代表清政府名正言順地控制該艦隊。

    而且慈禧太後頒發的上諭也與奕欣為此事的湊請完全一致。其實慈禧太後也是在利用恭親王這個人,才在很多事情上順著他。其中有很多原因,首先是在不久前的“麒祥政變”中,恭親王幫了嫂子慈禧太後的大忙,慈禧不得不在某些事情上感恩戴德。當時滿洲大員當眾有能力的人已經不多,能夠有恭親王這樣一個辦事得體的人也確實難得,所以在很多事上兩宮太後也不得不多想著小叔子。

    但是曾國藩和曾紀澤堅決不同意朝廷指派的崇厚接管這支艦隊,崇厚本人也不懂海軍,朝廷這時還要給湘軍和淮軍面子,不好翻臉,為此,恭親王頗費心機,提出折衷方案,一是擬拆開艦隊,把艦隊一分為二北洋、南洋各半。他奏請兩宮太後艦隊運到後,酌分數只,駛趕天津,以備北洋防守之用。二是名與器不假人,裁奪之權不放,盡量不讓曾國藩和曾紀澤得益過多。三是借重洋員,頗有寧付客卿、不托家臣的味道。

    曾紀澤從這次爭奪艦隊的控制權中,提醒曾國藩,朝廷對湘軍和淮軍還是有所忌憚。

    恭親王給李國泰的信件中有行乎不清的“一手經理”字樣,同李國泰簽訂了輪船章程五條,沾沾自喜于該戰爭中規定的空洞的統帥權,對出讓最重要的實際指揮權不以為然。

    恭親王告訴曾紀澤,經費上“自不能專令江海關一關支應”,行政上要李國泰、赫德“均著听候曾大人預為酌定”,“此船板就,駛赴上海听候撥用”。

    曾紀澤覺得恭親王這種行為十分無知,阿思本艦隊尚未離開英倫三島。清政府欲構建現代化海軍,好不容易與洋鬼子“串通一氣”,可連他的汽笛聲還沒听到,長毛未滅,抑制湘軍和淮軍的司馬昭之心就昭然若揭,他讓曾國藩靜觀其變。

    1863年夏天,這支“英中聯合海軍艦隊”由6艘驅逐艦、1艘炮艇、1艘供應船組成,分別“中國”號,“江甦”號,“北京”號,“廣東”號,“廈門”號,“天津”號,“遐荒”號,“巴拉萊特”號,它們從英國利物浦港啟碇,繞道好望角的漫長的歐亞航線,到達了上海。而當時清政府則命名其中的7艘為“一統”號,“金台”號,“廣方”號,“得勝”號,“三衛”號,“百粵”號,“鎮吳”號。

    在這支艦隊到上海前幾個月,李泰國由倫敦回到北京,向總理衙門遞交了他以“中國政府全權代表”身份私自與阿思本簽訂的“合同”等文件,說他在英國訂造的8艘艦只共支出銀107萬兩招募英國海軍軍官兵600余人,議定以4年為期,並訂有合同共13條。李阿合同的主要內容有

    一中國建立外海水師,阿思本允做總統四年。除阿思本外,中國不得另延外國人做總統。中國所有外國樣式船只,或內地雇外國人管理者,或中國調用官民所置各輪船,議定嗣後均歸阿思本一律管轄調度。

    二阿思本只執行李泰國轉交的中國皇帝命令。若由別人轉諭,則未能遵行。如有阿思本不便照辦之事,則李泰國未便轉諭。

    三所有此項水師各船員弁、兵丁、水手均由阿思本選用,仍須李泰國應允,方可準行。

    四此項水師,俱是外國水師,應掛外國樣式旗號。

    當總理衙門見到李阿合同時,恭親王和總理衙門諸公目瞪口呆“其意竟思借此一舉,將中國兵權、利權全行移于國外。”

    按照這個合同,大清帝國花了100多萬兩銀子買來的艦隊,完全成了掛外國旗,听命于外國人外國艦隊。而且阿思本不僅是這支艦隊的司令,還成了中國海軍的總司令。總理衙門原來希望的是讓英國人幫助購買船炮,聘請外國官兵來組建一支新式海軍艦隊,但事權指揮權歸自己。

    在接到這份合同後,恭親王大吃一驚“原來英國人想借此一舉將中國兵權、利權全奪走。”

    消息傳出後,朝廷內外立刻一片嘩然。但因急于用艦隊鎮壓太平軍,恭親王命總理衙門仍做了極大的克制和讓步,與李泰國再三談判,經過反復討價還價,雙方另行議定了火輪師船章程五條,規定由中國人充任艦隊的“漢總統”,阿思本降為“幫同總統”,作戰時必須听從地方督撫大員的指揮調遣。同時,雙方還訂了攻打太平軍的分贓協定攻佔南京後,所得財物“以三分歸朝廷充分,以三分半歸阿思本賞外國兵弁,以三分半歸中國兵弁作賞如果阿思本率艦隊獨佔南京,則“七分阿思本充賞。”

    這個章程一簽訂,立即被認為直接威脅到湘軍的切身利益。曾國藩和曾紀澤等湘、淮系實力派人物一致反對。經過多路清軍經過十年浴血奮戰,已經屯兵南京城下,大功告成之際。曾國藩、曾國荃、曾紀澤等,都對總理衙門與李泰國的協議大為不滿。

    曾國藩致函總理衙門說“購船的人把所購的船看成是自己的東西,中國得到的不是船而是指揮船的洋人。”他還抱怨說,“輪船和湘軍水師的長龍、舢板相比,大小已很懸殊,速度也有天壤之別,如果都停泊一處,輪船好比華岳高聳,湘軍的船則象眾山之上,低列像似兒孫一般。”

    曾紀澤請曾國荃上奏說“湘軍已包圍南京,兵船入江無用武之地,而且各船都由洋人指揮,未必肯受地方督撫節制。”

    曾國藩再次上奏說“以中國之大,區區170萬白銀之船價,每年90萬白銀之用款,簡直可以視之秋毫,了不介意。或者干脆將這些船分別賞給各國,不要別人給錢,讓李泰國失去其依靠而殺殺他的驕氣。”

    其實在湘淮系實力派人物中,曾紀澤是與阿思本艦隊打交道最多的人。在這艦隊到達上海前,曾紀澤就同李泰國發生了一場激烈的爭吵。

    1863年5月,在阿思本艦隊到達前幾個月,李泰國從倫敦回到上海。第一件事,就是找曾紀澤要錢。

    當李泰國來到江甦巡撫衙門時,曾紀澤外出視察他的兵工廠去了。李國泰只得再巡撫衙門里苦等了兩個時辰,在中國大大小小的衙門里,李泰國從來還沒受過如此冷遇,正當他要大發脾氣時,突然巡撫大人曾紀澤回來了。

    爭吵的起因就是李國泰要購買艦隊的欠款,毫不讓步。

    曾紀澤大怒說“本巡撫握有重兵10萬,自進駐上海以來,掃平周圍的長毛,攻佔無錫、寧波、揚州等地,從來沒有求過別人幫助。如果你一定要為買船的欠款要挾我,一旦激怒了我手下的將士,你這幾艘破船恐怕到不了天津就沉了。”

    李國泰受辱,怒氣沖沖地走出了巡撫衙門。雖然李泰國跑到總理衙門去告狀,但是曾紀澤就是堅持不給一兩銀子,他花錢的地方多了去了。

    曾紀澤雖然想控制艦隊,但又不打算自己掏一分錢,曾紀澤所想的,是朝廷出錢購買艦隊,自己對艦隊有控制權。

    在沒有要到一兩銀子的情況下,氣急敗壞的李國泰竟然出爾反爾,向總理衙門又提出了他的十三條,並堅持以十三條未辦事準則,而他竟說自己與奕欣等議定的輪船章程五條和他毫不相干。

    後來,阿思本向奕欣提出了最後通牒,揚言若不同意十三條各項規定他就拒絕從事任何活動,如果不在四十八小時內,收到他想得到的一種希望的答復,那麼他就將這支艦隊解散,阿思本希望以此來威脅清政府,令清政府作出讓步。而這一事件就是在該案中著名的“一字不可更易”照會。

    事情到此,已經非常明朗,清政府連最後一點虛名都保不住了,最肯讓步的恭親王也是進退兩難。

    曾紀澤覺得解散阿思本艦隊的時機成熟了,便請曾國藩上奏朝廷,說該艦隊“有害無利,已屬顯然,若或勉強從事,中外將恐不能相協,將來勝責彼此爭功,敗則互相推諉,設一旦激發聲辯,于大局關系匪輕”。

    這意思有點像是說惹毛了湘軍,老子就不打南京了。

    接著,曾國藩上奏朝廷,提出阿思本“意氣凌厲,視輪船奇貨可居,視漢總統如堂下廝役,倚門之賤客”,“水陸將士皆將引以為恥”,曾國荃亦提出“長江水師帆檣如林,無須輪船會剿金陵。”

    曾紀澤還將此事透露給美國的紐約時報等報紙,說“阿思本艦隊”是推出了英國妄圖獨霸中國的殖民主義底牌。因此這個陰謀被曝光後國際輿論嘩然,美國、法國強烈反對,在華的大多數英國人都認為李泰國等過于狂妄。

    恭親王主持的總理衙門只得退讓,幾經周折,終于決定“解散阿思本艦隊”。

    當日,清朝政府變法了上諭答復了曾國藩等人的奏折。而恭親王也親自給曾國藩寫了一封信,謝其“惠書詳論輪船辦法,足征成竹在胸,藎謀宏遠”。

    而曾國藩給恭親王的回信里也恭維他“尊處博采公議,委令撤退”。事件期間,左宗棠集團雖然與阿思本艦隊一案關系厲害不大,但也與湘軍抑制聯系此事,協調行動。

    于是來也匆匆,去也匆匆,上述的斗爭結果就是“阿思本”艦隊壽終,最終在清政府“博采眾論”後,痛下決心,“將輪船撤退”,並在新一輪談判中采取強硬姿態,解散艦隊。此時,清政府已為這支艦隊支付了9個月的薪工銀,為了遣返艦隊,又支付了37萬多兩的遣散費,還額外送給阿思本1萬兩,送給李泰國14000兩。

    最終,大清帝國極有氣度而不明不白地扔掉了67萬白銀之後,大清水師的全部家當還是只有800多艘木制風帆船,大清國海軍的進步停滯了二十年之久。

    而在曾紀澤的幫助下,二十九歲的赫德在中、英政府間上下其手,藉此擠走一心要為中國海軍做“貢獻”的李泰國,自己如願以償成為第二任總稅務司。

    艦隊解散後,按負責調停的美國公使蒲安臣安排,各船返回倫敦拍賣,曾紀澤讓李鴻章幫忙找一個人,協調買下阿思本艦隊。

    李鴻章問道“找誰?”

    曾紀澤說“容閎,第一個畢業于美國耶魯大學的華人留學生,現在上海做茶葉和絲綢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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