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明錄

第1667章 小心翼翼

類別︰歷史穿越 作者︰浪得虛名 本章︰第1667章 小心翼翼

    不得以便尋了一處樹林休整,將士們在樹林里草草搭建草棚避風雨然後生火取暖,況韌又遣王輔臣烏木善去江邊查看能否渡水。

    常宇必須要到長江對面才行,可入川之後江岸地勢險要極難尋到合適渡水之處,且張獻忠就是順水入川攻佔了沿江的州縣,那些州縣還幾乎都在長江這邊到處都是賊兵封鎖,所以最好還是在入川之前渡到對岸,其實剛才在荊州城那邊有渡口,可是長江在荊州城南正好拐了個大彎水流湍急不結冰,而且距離荊州太近,一旦城里頭發現有兵馬渡江,他們必會出兵襲擾,想過去沒那麼容易。

    可能會有人問了,既然還要去對岸,在武昌那邊又為何從江夏渡江過來,大哥,長江不是直的啊多少道彎啊,一道彎都要上百里地啊。從江夏渡江直達荊州不足四百里,可你若沿著長江走到荊州那就要先往西南跑到岳陽,在拐超西北最少也得上千里啊,且路難行。

    火生起來了,喝了熱水烤著火外頭雖還下著雨但已不是先前那麼的冷了,將士們躲在各處烤火避風雨吃著干糧罵著這該死的天氣,常宇眉頭緊鎖,望著天空雨線,往日最喜下雨天听雨聲睡覺,從軍後最厭惡卻就是下雨天。

    可是沒辦法,他雖是一人之下的東廠督主,但卻無福消受那錦衣玉食的生活,當然也是他不想過那種生活,既是如此,自找的日子多苦也得忍著。

    眼下雖避風雨一時卻不是長久之法,因此地距離荊州太近,誰也保不齊城里頭的賊軍會做出什麼舉動,能一時忽悠了他們,但若被其探得周邊就他們一股兵馬且企圖渡水對岸,說不定就會殺過來。

    麻煩來了!

    不是在後頭遠遠追來觀望的賊軍探子,而是王輔臣回報,尋了三四里地不見江邊有村落和渡口,且江面冰層很薄,尋了狹窄處勉強可以過人,但戰馬絕對不能過去。

    常宇知道此地不宜久留,便當機立斷分批渡江,他同親衛棄馬渡江,姬際可和郝搖旗繼續沿江前行尋村鎮渡口找船渡江,屠元負責殿後擋住那些尾隨的賊探,讓他們摸不透這支官兵想干啥的。

    很快常宇數十人渡江上岸發現這邊沿江周邊十余里村鎮不少,便四下征集船只幫助對岸兵馬渡河,這邊已屬于松滋縣,是個平原和丘陵結合地方,北為長江,東是平原西為茫茫大山,且這個地方也是個類似三不管地區,對岸的李自成不想分兵要這麼個地方,西北對岸佔據宜昌地區的張獻忠也沒派兵來,但因其東北和荊州一江之隔,東南和公安縣搭界,李自成雖沒駐防兵力但經常來溜達勉強算是他的地盤吧。

    這卻便宜常宇,冒雨在沿岸征調民夫船只往來接送兵馬,對岸姬際可和郝搖旗也在做這件事,終于在晌午前全部兵馬渡了河分散沿岸周邊村莊里避雨歇腳,而對岸的賊軍探子卻看的一頭霧水,趕緊去荊州上報。

    牛萬財和塔天寶更蒙蔽了!這支明軍失心瘋了啊,跑來荊州叫陣不吊他難不成還想入川挑釁張獻忠不成?

    不可能!傻子才會派遣騎兵而且才千余入川,那是送人頭!

    是了,這支官兵的最終目的是佔據松滋縣!左良玉是想將荊州城包圍起來,斷其渡江入山退路?至少可以牽制住他們在對岸公安縣的兵力(公安和江陵都在荊州下游,兩城相距不遠,但江陵和荊州同在長江東邊和北邊屬于同一側,但公安縣卻在對岸)好他麼的狡詐啊,前來罵陣原來是為了渡江打掩護!實在太狡猾了!可惡!

    而被牛萬財和塔天寶各種猜測的左良玉此時正武昌城中和一幫幕僚同樣一頭霧水,東廠衛五百騎過境入川,怎麼黃得功的千余騎也去入川,而且還分開走,可是馬進忠來報踫到他們合二為一了,還差點干起來,且實力確實強橫。

    這伙人到底要去干啥,而且怎麼感覺里頭不想自己想的那麼簡單,一定有什麼事!

    能有啥事呢,小太監能有什麼壞心思呢。

    就在那倆家還在各種胡亂猜測時,常宇一行在傍晚時已入松滋縣城,短暫休整後采購一些物件頂小雨沿江而上,再行數十里便是夷陵州(今宜昌)的宜都縣,此為入川第一站,是張獻忠勢力的橋頭堡,也是和李自成勢力的緩沖區,宜昌下游的枝江就在荊州轄內是李自成的地盤。

    只不過枝江在對岸,宜都在這邊,是常宇的畢竟之路。

    能順暢麼?

    理所當然的不可能太順暢,宜都是橋頭堡,過去了就等于進入張獻忠的地盤了,他好不容易的才打下的江山,豈能容別人來去自如,李自成不行,官兵也不行。

    或許前頭要有一場惡戰!

    眾人如此推斷。

    常宇從不打無準備的仗,臨近宜都時花重金找了三個向導,卻驚喜得知,宜都城緊鄰江邊,但其西邊卻是個小平原,完全可以繞過去,但要經過長陽土司(今長陽土家族自治縣)的地盤,這些土司都敏感的很,若發現有軍隊擅入搞不好就是一場火拼。而且張獻忠現在正四處拉攏土司,這長陽土司和宜都就是鄰居,不知道現在是好鄰居還是惡鄰。

    這是唯一的變數。

    而且過了宜都真正的考驗才剛剛來臨,下一站就是亭,一個地處長江和險嶺之間的關口!一個無處可繞的天險所在!

    跑,是第一位。

    打,是不得已的手段!

    雖然這邊多山路不宜騎行,但對于敵人也是如此,我先跑他就未必追的上,而且他未必敢追,宜都為張獻忠勢力的橋頭堡,常宇並不知其中駐兵多少,但若是自己駐防此地,突有一支千余兵馬過境,自己會做出什麼反應?

    首先絕對不會是立刻出兵追擊圍堵,而是派遣探馬去偵查其意圖摸摸其虛實,但這樣一來一回自己早就走遠了,唯一的擔憂則是前頭堵住亭,後邊的追兵來了,前後夾擊兩邊不是山就是江無處可逃,那時只能硬拼了。

    不過眼下還是先過宜都再說,只要繞的遠些未必就能被賊軍發現,這樣就不用擔心後方有追兵了,只是要繞的遠些就要進入土司的地盤,這幫人都是護食的狗,相當敏感!

    常宇和李慕仙深度商議後,決定還是進入土司地盤繞過宜都,因為土司雖然護食敏感但你不惹他,態度友善些,他未必就會揍你,即便他們已和張獻忠勾結一起了,也不會替張獻忠出頭主動發兵,最多通風報信罷了。

    事不宜遲,說走就走,雖然晚上行軍多不便,但卻也是可以掩飾行蹤,能神不知鬼不覺的過境,是最好不過了,于是常宇下令急行軍,且上千人的隊伍僅點了寥寥十幾把火把照明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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