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主辦,你把‘通訊記錄’復印兩份,拿到會議室,我們3人分開看?看完再踫頭-”程大說著,將分成兩部分的打印紙,都遞給諸葛強︰
三個臭皮匠抵個諸葛亮。分別看的好處是,每個人能從自己角度理解記錄內容,得出的分析意見肯定存在一定差異,甚至分歧?經過討論後,形成的結論會全面、客觀一些…
諸葛強先查看通話記錄清單—
他按時間順序,將所有“對方號碼”編號標注︰同一個號碼共用一個序號。邊標注,邊記下第一次出現的手機號碼。
經過梳理後,他發現共有74個號碼和寧遠富有聯系,聯系次數有多有少;間隔時間有長有短;通話時間少則十幾秒,多則10分鐘以上。
他在聯系次數多、通話時間長的號碼後,畫上三角形“△”。
看完“通話”部分,他接著看短信記錄?
短信內容主要有︰約賭博的、借錢的、討債的、約喝酒的、互相問候的、接送學生的、閑聊的-語意曖昧,甚至露骨提到“性”…
他按“發送方”、“接收方”一一編號、登記次數︰
前面已經登記過的手機號,就用同一個“序號”表示。
登記完畢,他數了一下—共有36個號碼,其中32個和寧遠富是“互發”的;還有4個-寧遠富未回復?
他翻看寧沒理睬的那4個號碼所發短信,內容都是“討債”的!和寧有短信互動的32個號碼,均有—通話…
楊志金翻開筆記本,將“通話記錄”反應的號碼,和前期已經偵探掌握的號碼,一一比對?對上的,即打鉤“”;陌生的號碼,立刻寫在本子上-編上序號。
一番整理後,他發現除去掌握的39個手機號外,新增號碼35個!
對“短信記錄”,他采取同樣的方法進行清理?
結果—又增加4個新的…
程勇重點研究“1月6日”的通訊記錄——
自當天早上8時到半夜,寧遠富一共有24次通話—“被叫”10次;“主叫”14次。這些通話分屬于7個不同的手機號碼,少的1次;多的9次?
有一個號碼-很熟悉︰
“13093**0426”,是王晴的!
當天兩人一共通話3次。從通話時間及長度看,應該是王晴先打1次,後來寧遠富回打1次,第3次還是王晴先打的。寧回打的那次—用時3分多鐘;其余兩次通話都在30秒以內。
寧遠富夜里打出的最後一個號碼是“13856**0333”,開始時間是20:14,竟然打了11分鐘!這個號碼恰恰是通話次數最多的?
他翻看當天的短信—
有王晴發的“5條”-寧未回,意思是︰
她如何如何愛“富哥”,求寧遠富回心轉意…
有寧遠富給“13856**0333”發的4條︰
“什麼時候還錢?急!”、
“人家在逼我,我只好逼你!!!”、
“你跟我象以前一樣好,我求你了?????????”、
“不要不采我,我馬上到你家來。只要你跟我好,錢的事情不要你煩的,我把車子賣他,再找朋友磨彎子(借錢),肯定能翻本!!!!!!!!”
有寧遠貴發的,問老大—怎麼回事?怎麼沒來接學生?到底在干什麼?怎麼手機打不通?是不是出麼事了,等等。
還有“逼債”的信息3條…
“捋-清楚了唄?”張局走進會議室,悶聲問︰
他離開姚局辦公室,立即拿著本子往刑偵大隊來。—快11點了,程勇還沒打他電話,看個“記錄”-有那麼難嗎?
“我們正準備匯總情況-”程大趕忙起身遞煙︰
他發現張局臉色不對?憔悴中夾帶著不悅—是不是為“寧賴子失蹤”,被姚局訓斥過…
“張局,我統計了—”親面獸點上程勇發的電線桿子,有條不紊先匯報︰
“從目前調取的寧遠富通訊記錄看,去年12月11日至今年1月10日期間,共有‘78’個號碼和他聯系過。
這里面有39個,我們前期已經掌握。有的人已經接觸過—
王晴,就是‘小晴’,當天和寧賴子通過3次電話,還給他發了5條信息。王晴和他關系很深,兩人應該‘相好’過!-如果王不死,對我們查找寧賴子—肯定有很大幫助?可惜-死了。
寧遠貴-寧校長,在6日傍晚後,一直試圖通過‘短信’和他老大取得聯系?後來聯系不上,就選擇報警。我們已經反復詢問過他。目前,他提供出新信息的可能性很小,對我們-意義不大!
39個人里面有一批‘賭博佬’,我們已經提審了兩個,沒問出有價值的線索。但我覺得有必要將‘所有’賭博佬-都找來問?
有個叫‘吳曉明’的,現在是妙嶺加油站老板,這個人和寧賴子關系—估計不一般?從短信看,兩個人之間有債務關系。
6日下午,吳曾經發信息︰約寧當晚到北伏街上‘福臨門酒樓’喝酒,談事情?寧賴子當時答應了。後來兩人是不是見了面—不得而知?
因此,吳曉明-必須找!前期豹子和倪雨桐找過他,我建議還是由豹子帶人去找他?如果吳是賭博圈子的,那就很可能從他嘴里,撬出一大批‘人’來,甚至挖出-開場子的、放爪子的…
當然,其他號碼持有人的身份,也都要盡快查清楚,一個一個找到仔細問?—像這樣干,‘專案組’就靠目前這些人,恐怕不行?
從寧賴子失聯的當天‘記錄’看,有個‘13856**0333’的聯系人-估計是個女的,必須重視!
寧和‘0333’通了長短不一9次電話;還發了4條短信,從內容看—雙方既有債務關系,又有情感糾葛。
這個‘女人’對找寧賴子-非常重要!我覺得要專門安排一組人去查她?
還有當天和寧聯系的每一個人,特別是‘追債’的,都要抓緊時間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