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間情傷

第七篇《辭職》

類別︰其他類型 作者︰光之語 本章︰第七篇《辭職》

    小高要辭職。作為科長,我們一起工作了十余年,我真的不想讓小高辭職。我比小高年長十多歲,論年齡,我是他的老大哥,我真的擔心他辭職後自己下海辦公司慘遭失敗。所以,我還是極力挽留他。

    小高是個九零後,個人條件比較好,顏值較高,家庭雖非富豪,但也比較富裕。看到身邊的小伙伴都下海經商,各有各的買賣,小高也動心了。一則,他現有的工作雖然穩定,屬于國家正式職工,旱澇保收,但工資收入與他的預期要求相差較大,經常遭到小伙伴們的調侃。二則,憑他的實力和能力,他完全有能力開辦自己的公司,自己做生意,沒有必要朝九晚五受別人管制。經過長時間的考慮和試辦,小高終于決定辭去現有工作,自己經營一家公司,專做台球生意。小高的決心定下後,就找我要求辭職。我再次勸說無效後,就答應了他。但是,為了防止意外,我還是讓他先休假,然後再說辭職的事兒。他也明白我的用意,正式休假了。

    小高準備辭職休假的事兒,不知通過什麼渠道,被總經理知道了。總經理知道後,立馬把我叫了過去,問我小高辭職休假的事兒。我告訴總經理,小高按規定休假了,現在超期未歸,他準備辭職。總經理說︰“辭職可以,假期休滿之後,必須上班,一邊上班一邊辦辭職手續。辭職手續沒有辦完之前,必須在職在位,不能離崗。”我對總經理說︰“小高在公司干了十多年了,我們一起共事,有了感情,大家都不希望他下海之後有什麼閃失。所以,還是希望他能回來,保留他的位置,讓他適應一段時間後,再說辭職的事兒。”總經理說︰“不行,咱們是國家正式單位,有嚴格的管理制度,對人員管理也要嚴格。小高休假超期不上班,雖是要辭,但手續沒有辦完之後,仍然是單位的人,如果在外出了問題,公司要承擔管理責任,上面要追責的。所以,必須讓他回來上班,一邊上班一邊辦辭職手續。否則,就要按無故曠工處理。”我對總經理說︰“人家要辭職,正在辦自己的公司,忙得腳不著地,你讓人家來上班,可能嗎?再說了,即使讓他來上班,在班上出了問題,咱們不是一樣要負責任嗎?”總經理板著臉說:那不一樣。“在班上出問題,主要責任在于他本人。在外面出問題,就要重點追究咱們單位的管理責任,處理的結果是不一樣的。他辭職賺錢去,咱們不能為他承擔風險。”我對總經理說︰“好吧,我打電話讓他回來。如果他不回來,怎麼辦?”總經理說︰“讓他打電話找我,我跟他談。”

    從總結理的屋出來,我就去找主管我的副總經理,把我與總經理的談話告訴了副總。副總想了想說︰“從感情上說,咱們替小高著想,外一他下海有了閃失,不成功,保留他的工作,也為他留下一條退路。但是,公司有公司的規定,還得按彰辦事。總經理讓他回來,你就通知他回來。他自己不回來,你就按總經理說的辦,讓小高自己打電話找總經理交涉,咱們听總經理的安排。”副總說得對,我就按副總說的辦了。

    小高接到我的電話,明確表示他回不了單位,他本人正在外地談生意。我再三強調,這是總經理的意見。如果他回不來,要給總經理打個電話,說明情況。小高在我的說服下,終于答應我給總經理打電話。過了幾天,總經理又找我,問小高回來沒有。我告訴總經理,我已經按總經理的要求,給小高打了電話,讓小高回來上班。小高說他在外地談生意回不來,他本人打電話找總經理說明情況。總經理說,小高根本就沒有給他打電話。我就對總經理說,我再打電話找小高,讓他回來。總結理怒氣沖沖地說︰“小高的事兒,就是你們管理的問題。如果誰都這樣,咱們公司的事兒還干不干了?”我對總經理說︰“咱們是國有單位,很多人想進來還來不了呢,哪有辭職的?小高只是個特例,而且是第一個,以前沒有遇到過這樣的問題,沒有普遍性,不會影響公司的管理。並且,小高走後,他分管的工作科里已經安排好替代的人,一點沒有耽誤,沒有影響公司工作的正常運轉,沒有必要非死盯著不放。再說了,小高在公司干了十多年,也是有貢獻的人。現在要下海經商,公司理應給予一定的關心關懷,不能人未走茶就涼,一點人情味沒有。”總經理听了我的話,頓時一臉怒氣,沖我吼道︰“他下海賺錢,關公司何事?我強調的是管理,是公司的制度。你們在管人上這麼做,以後公司的管理誰還重視。我不是跟小高過不去,我只是堅持制度,按制度辦事。”

    看到總經理發火了,我沒有再說什麼,轉身離開了他的辦公室。總經理訓完我之後,見我沒打招呼就走了,余怒未消,就去找主管我的副總,向副總陳明了讓小高回來上班的重要意義,讓副總找我談,讓我一定要把小高叫回來。迫于兩位領導的壓力,我只好打電話,讓小高回來上班。小高免強答應回來。但是,他說,他回來只是與領導見個面,上交一份辭職書就走。我說可以。

    我想,小高回來,直接面對總經理,到底讓不讓他回來上班辦完辭職手續後再離開公司,就由總經理定了,與我就沒有關系了,省得總經理盯著我不放,一個勁地催我讓小高回來。

    小高回到公司後,去見總經理。總經理不在。去見副總,副總也不在。小高就要走,我就只好讓小高走了。小高走後不久,辦公室的人就來了,拿了一大堆表格,讓小高填寫。我就對他說,小高走了,辭職書交了,辦辭職手續需要小高簽字的話,小高答應回來。

    辦公室人員說︰“小高辭職,要領導同意後再上會討論,現在領導沒有見到小高,還上不了會。小高不來,沒有辦理好辭職手續前,還要簽一份安全管理責任書,還要填寫相關保密要求,還要定期向公司匯報相關情況。”我一听,不太高興。我就對辦公室說︰“小高要辭職,人家不來了,辭職書交了,你們想怎麼辦就怎麼辦吧,除名、開除、判刑,都可以,人家就是不來了。人家相關的權利,按照勞動法的規定,一分不能少。少一分,人家就起訴公司,你們看著辦。”听了我的話,辦公室的人也不知如何是好,就對我說,我回去跟領導說明一下情況,該怎麼辦就怎麼辦,沒有必要興師動眾,走那麼多程序沒用。

    自從小高交了辭職書,總經理和幾位副總理開了幾次協調會,研究小高辭職的事兒。一是誰來提出議事申請上會討論。二是會議決定,意見要統一,要有錄音錄像存檔。三是正式上會討論小高辭職前,相關領導要相互溝通,不要在會上爭吵。四是沒有辦理辭職手續前,還要讓科室加強對小高的管理,防止出現有損公司形象的問題。五是辭職手續沒有辦好前,要讓小高上班,維護好公司管理制度。六是要嚴格落實辭職人員管理規定,簽定安全、保密責任書。

    公司辦公室通知,讓我聯系小高,讓小高在辦理辭職手續期間,仍然要到公司上班,哪管上班簽個道就走也行。主要是落實管理制度,強化人員管理,防止其他辭職人員也象小高一樣,沒有辦完辭職手續就離崗,脫離公司的管理,破壞公司的管理制度,影響公司在外的形象。

    接到這個通知,我就給小高打電話。起初,小高還比較客氣,接我的電話,聊上幾句。後來,我打的電話多了,人家干脆不接了。我只好發短信。發短信,人家也不回,我只是要讓領導知道,我在執行他們的管理決定。

    正在我為小高不接電話著急的時候。總經理接到上級通知,要外出開會。听說,致少一個月才能回來。這對我來說,是一大喜事。這一個月,不會再有人催我給小高打電話了。

    總經理開會回來,就說改革的事兒,再沒有催我給小高打電話。據說,小高辭職的事,很簡單,公司停發工資,勞資關系移交社保中心,沒事了。我的心,也終于不再緊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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