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只哥斯拉的時空之旅

第十八章 北極行(草原追兔)

類別︰科幻小說 作者︰旅行的土撥鼠 本章︰第十八章 北極行(草原追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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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陽終于是完全沒到了西邊的地平線下,但天地並未因此而徹底陷入黑暗之中,就如此時的夜空,淺淡的黑色里混雜著一縷縷蔚藍,似是白日的藍天留戀,不忍如此匆忙地離開還未曾看夠的大地。

    一顆又一顆的星星掛在天上,調皮地眨呀眨著眼楮,從天俯視著蒼茫夜色下的遼闊草原,悄悄觀察這黑夜中的天地萬物。

    這些星辰每一顆看起來很小,掛在那里閃閃發光,實則與它們隔著不知道多少億萬里的距離。

    它們在天上匯成一條璀璨的星河,仿佛是跨越了人世難記的滄桑。

    宇宙洪荒,天地玄黃,如此博大浩渺,置身其下,使人倍感自身渺小如煙。

    短暫的生命又如何與那日月星辰對比?

    微涼的夜風徐徐吹過,草原上野草拂動,一望成海,浩瀚無垠。

    因為太陽的光芒已暗,野草涌動的黑浪成片,天與地相接,白晝與黑夜交織,既不完全黑暗,也非光明如晝,而是混沌交割,朦朦朧朧,如若鴻蒙未判。

    遠方又有狼嚎傳來,一只貓頭鷹從原野上的一棵樹上飛起,“咕咕”地叫了幾聲後,揮翅消失在蒼茫的夜色,想必它又是去開始一個屬于它的夜間生活。

    在草原上,一處寧靜的湖泊,好似是整片星空都被收在了湖中,湖水隨風起波,映在湖中的星辰隨之起伏,一時間,竟是分不清是湖水在起舞,還是那片璀璨的星空在舞動?!

    湖畔,幾縷炊煙裊裊,一堆火光燃燒,在黑夜中分外的引人注目,像是有野外的旅人經由一天長途跋涉,在此扎營安歇,正生火做飯。

    湊近了一看,並不是旅人在湖邊扎營,而是一只小怪獸坐在火堆旁,正聚精會神地在火上架烤著一只兔子和幾條肥魚。

    那只被程凡追得上天無路入地無門、慌不擇路跳進了湖中的灰毛野兔,此刻已被拔毛洗淨,由一根樹枝穿過兔身,架在火堆上燒烤,隨小怪獸手爪不停翻動。

    兔肉流出油脂,滴落在火上,火焰稍稍騰起瞬又復歸原樣,發出“滋滋”的燃燒聲。

    光是看到這幕,就已經使人食指大動,再聞到空氣里彌漫的肉香,怕是一個剛吃飽的人也會忍不住吞咽口水。

    跟著兔子一起被燒烤的是幾條程凡在湖中捉到的魚,這些魚每條都有近半米長,屬于一種高緯度冷水域生長的鮭魚,火堆上架烤的有三條,還有四條被用木棍穿著,插在地上等待燒烤。

    聞著魚肉和兔肉的誘人香味,程凡很耐心地繼續翻滾著未完全成熟的肉。

    他為人時,在大學期間為了賺取學費和生活費,做過不少的兼職,其中就曾在一家燒烤店里打過工。

    那家店規模不大,但環境極為干淨整潔,餐廳也被老板精心裝修布置過,加上烤肉的師傅,也即是燒烤店老板自己的手藝沒得說,因此每天來店里吃烤肉的人絡繹不絕。

    只是老板的作息時間規律,按時開門,按時關門,絕不為晚到的客人服務。

    程凡在店里的工作是處理材料,就是將那些雞啊鴨啊、兔啊之類進行宰殺,再清理干淨備用。

    閑暇店里不忙的時候,程凡和其他幾個店員就听老板講故事,老板是一個和藹胖胖的中年大叔,一張常開的笑臉就像佛教中的彌勒一樣。

    老板是一個有故事的人,老板說他年輕時,也是一個英俊帥氣的男子,只是曾經為了一個心愛的女人,跟著去了異國。

    然而人心人性變幻莫測,有人的愛情能海誓山盟、真持之永恆,而有些人和有些事終因時間和地點的不同而發生改變,老板的愛情亦如是。

    人們常說,戀愛中的女人智商為零,其實對于戀愛中的男人而言,同樣也沒有什麼智商可言。

    老板滿懷一腔熱血,抱著對愛情最美好的執著信任,不顧家人反對,毅然決然拋棄國內的一切,跟他心愛的女子到了異國。

    在異國他鄉,人生地不熟,啥都沒有,一切需從頭開始。

    那時是六十年代,立憲改革不久,剛到異國的愛情男女一下子認識到了世界這麼大,原來還有這麼多稀奇古怪的東西。

    終于,有人被花花世界的物質所吸引,女人拋棄了他,投入了當地一個白人富翁的懷抱。

    老板本是個很聰明細心的人,但在愛情自帶的debuff光環下,智力被嚴重削弱,他和女人都是過來留學的,他一直被蒙在鼓里。

    直到有一天,他的同班同學,一個同樣從帝國過來的留學生告訴他,他才知道這隱瞞有好長一段時日的真相。

    他起初不肯相信,還打了那名同學兼好友的老鄉一頓,可當他真在校門外看著女人被一輛黑色的林肯接走,他頓時想通了這段時間,為什麼女人那麼奇怪,那麼神秘。

    年輕熱血,好事而沖動,一股怒火自心底燃出,他帶著一把尖銳的長水果刀沖向那白人富翁的家里,可他畢竟只是一個手無縛雞之力的文弱書生,別人又有保鏢守衛,哪里是對手?

    他被直接抓住,狠狠地毒打了一頓,那白人富翁本來還想將他移交警局,好在那女人還有點良心,向富翁求情,才放過了他這次。

    從富翁家狼狽出來,老板感到萬念俱灰,啥學業、啥人生、啥未來,自覺都沒有了意義,他一個人宿醉街頭,還是那名被他打了的老鄉找到,將他扛了回去。

    他回國了,等不及學業結束,就離開了異國,離開那讓人傷心的繁華城市。

    回國之後,他一直郁郁不樂,家人讓他出去散心,他便收起行囊,走過了許多的地方,認識了很多人,見過了很多的事。

    一別風雨數十年,他已不再是當年那個英俊斯文的青年,而是一個飽經風霜歲月的未婚中年,他回到了他的故鄉,也即是程凡讀大學的城市,用他在各地區旅行學來的手藝開了這家燒烤店。

    閑暇之余,老板教過程凡一些烤肉的技巧,比如怎麼辨認肉的成熟度、怎麼用火、以多大的轉速時間才能使肉受熱更均勻、怎樣搭配佐料等等。

    望著發光發熱的火堆,火光中似乎倒映出老板大叔、服務員學弟他們的面貌,程凡取下了烤好的兔子,將三條魚放進了火里,看著火焰將魚肉燒焦,然後燒成一堆黑炭,以手爪舉著兔子對火光敬了敬。

    歲月流逝,記憶埋葬,曾經的一切,終究是隨風遠去,以此祭奠那些在生命旅途中相遇又離去的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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