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神荒蕪

第四百四十二章 愛的終章(大結局)

類別︰都市言情 作者︰琴音絕響 本章︰第四百四十二章 愛的終章(大結局)

    謝澤波,我不想寫信了,感覺累了。

    還有貌似我記憶又錯了,那個實驗不是化學實驗。

    看來,我塵封的過去,只有你。

    我也不知道是否記憶會騙人?

    我貌似不是我以為的我,今兒本想去看你,可我不知道怎麼找你,我不認識路。偏偏手機一進你的領地,絡就特慢。

    對了,年的某天,我去麓堂泡溫泉,偶遇同學黃,後來邀我去吃飯唱歌,半夜還送他朋友去麓堂住,接著在一個監控下,他笑得很奸詐的跟我說︰“老同學,可以牽個手嗎?”

    我當然覺得牽手無所謂,于是跟他握了個手。

    今兒想來,是否在我不知道的“地方”,暗地里流傳著某種傳言,所以他故意讓我在監控下牽手,而是讓你看呢?

    我想我真的生病了吧,到現在都看不透一個人究竟要為什麼活著。

    干嘛非在心里跟你較勁,總要自己跟你“勢均力敵”才罷休呢?

    干嘛總要你來看我或者帶我走?

    或許,我該去找譚頌,然後就可以“一個箱子”到處旅游,走到哪里算哪里,瀟灑自在,而不是為了讓你能像以前那樣在乎我,絞盡腦汁,問題這樣的較勁有何意義?

    這幾天我總覺得困倦,負離子太強了,我不知道自己還剩多少日子可以過?

    沒去找你,因為不知道你在哪里上班,也不知道你電話號碼。

    而你知道我在這啊,不是嗎?

    突然覺得人生毫無意義,我不想看手機和照片了,要是你已經結婚了,我想我該出門找工作去了,也許就會遇到一個適合過日子的人。

    在這之前,我還要去找王小蠻,因為他在上陪了我很多個月,總要去看看他長什麼樣吧。

    從此,我的心里不會再有你,下一站便是幸福吧。我還必須去找我哥哥,那樣的話,我舉行婚禮的時候,他才會讓樂樂穿著禮服來參加。

    可為什麼我連婚禮都不稀罕了呢?

    我還沒看到小男朋友澤逸如今長什麼樣了,也許我該跟他舉行一個婚禮,才能報復羅飛背叛我與其他女人同居且不信任我和辱罵我的罪名。

    而且我花澤逸爸爸的錢,也是應該的。

    說不定澤逸就可以帶我去美國看球賽,如果踫巧也可以看艾薇兒的演唱會。

    我如此明目張膽的給你寫信,卻並未問過你如今究竟怎樣,很是荒唐和無稽。

    我也不想讓你簽什麼故事改編的同意書了,突然覺得沒意思。

    我會把我畫的粗陋的唯一一張油畫送你,便離開——那本是為送你而畫的。

    想了想,我不想天天做家務。更不喜歡六點起來煮飯,自然喜歡有人給我煮。不是說要找一個比自己早起的男人,那才是幸福嗎?

    舅舅跟你的合照,看他嘴巴憋著,而你看起來笑得開心。

    我想他覺得你做的那個專利不入他眼吧。

    其實我很懶,喜歡睡懶覺,更不喜歡做飯。

    我什麼都不想听,也不想追根到底。

    賺錢是男人的事兒,想事情也是男人的事兒,一切就告一段落吧。外面的世界更美好,更美麗,不是嗎?

    我在想,你是想要一幅畫,還是想要我這個活生生的人留在你身邊呢?

    最近頭太痛,也許是他把我頭打暈的後遺癥吧。

    可兒時,他也那般美好過。

    前些時候果子跟我說過︰“沒人在意你的過去。”

    同時律師說︰“名字不重要。”

    可是我在意,我覺得重要。

    這名字是我祖祖給我取的——一個能手提被砍掉的人頭的勇敢而膽大的小腳女人。

    不想改編的原因是,太麻煩。

    更或者在想,曾經用所有愛心照顧並栽培過自己的人,都學會了玩手機,所以布下了“天羅地”,可以把我“羅”回她們的身邊並保護我——就像從小到大上學時一般,我是那個跟在她們身邊且超級听話的“娃娃”。

    水電校上學那會,超級繁忙,要去好幾個學校“晃蕩”听課。回本校上“計算機”課才能空閑下來練習寫“情書”。

    練習無數回都沒滿意的,到這會兒才覺得平凡最真吧。

    真的頭痛,又很失落,是否你今天看到我了,而我又從你眼皮底下跑了,你也在失落呢。

    時光金貴,為什麼你不停下車,把我“抓”住,對我說,跟你走呢?

    你非要我去你上班的地方,看你一次才善罷甘休嗎?

    可是我長丑了,不敢見你,怕人去樓空。

    怎麼辦?

    算了,明天看心情吧。

    我希望所有人都能夠老有所養,老有所居,生活在環境優美的地方,如同伊甸園,有浪漫的一生。

    記得第一次見羅飛前,我站在幾百個乒乓球中的時候,斌表叔教了我所有比賽規則,並做了動作示範。然後他跟我練了一會,就跟我說︰“我還要上課帶其他學生,以後我給你找個陪練。”

    我笑著說,“好啊。那要找一個跟你一樣厲害的。”

    他如同銷售人員,不斷的說著“羅飛”有多厲害多厲害。“他是我教的學生中,體育最好的學生,各項目都打破了紀錄,每一年都是全鎮第一名。”

    我有點期盼見到他口中說的少年,因為我體育各項除了乒乓球外,都是全鎮“第二名”。

    于是欣然同意了,見他離開後,我站在數百個乒乓球中,望著教室外的玻璃窗,等著他口中的佼佼者。

    過了一會兒,他帶了一個超級陽光且超級帥的穿著雪白校服的男生進來,並跟他說︰“以後你下午不用上課了,就陪秦琴練球。特別是練習扣球。”

    我承認,今生我看的所有偶像劇中的男主角,都沒有人能跟羅飛當時的顏值相比——他,算是校草級別的男生了。

    羅飛听到不用上課,眼中露出了無限光彩,玩味的看著我,說了聲“好。”

    斌表叔看我們打了幾個回合,就走了,剩下我們兩人在活動室里自由發揮。

    他對著我盈盈一笑,淡淡說︰“你用你最厲害的跟我打。”

    而我卻靦腆的說︰“我一直都在家自己跟自己玩,對著牆壁打乒乓球,你可要手下留情哦。”

    他“嗯”了聲,就開始發球。

    可他很厲害,我總是招架不住,于是他說︰“既然是陪你練球,那我按照王老師教的,只發球,你來扣球。”

    我點點頭。

    可因我力氣太小,太過溫柔,他就吊兒郎當的說︰“你當扣球就是在扇我耳光。”

    我歪著頭,“噗嗤”笑出了聲。

    他那雙充滿了“愛意”的眼楮就看著我,繼續逗我笑著,“那樣就會很準確的按點扣球了,是不是心里會很爽。”

    好吧,我就按照他的方法,每一拍子都狠狠的發力,像在給他耳光一般。

    每天兩個小時的大汗淋灕,到點我就騎著車走了,才不管他慢慢的收拾場地。

    一個月後,我們去區上參加比賽。

    給我數球的人,是我們鎮每次奧數競賽都多我一兩分的江汀,他爸爸是數學老師,我想肯定給他開了小灶。

    以至于我們在中心校那泥土鋪成的露天操場進行奧數比賽的時候,他就多了我兩分,讓我又只能得“第二名”。

    啊啊啊,不管美術啊,作啊,等等等等,我都是第二名或者第三名,沒有一個第一名。不過我參加舉行的所有比賽。

    加之家里沒有培養過我任何興趣愛好,從家里修了第二棟樓後,仿佛我還不怎麼會走路,就坐在床上開始數錢發工資,接著我父親總給我看“鄉鎮企業金融”之內的書,並給我指著里面的題目,讓我算題。

    跟羅飛一起練球,是我第一次單獨和男生同處一室,也算和同齡人玩一樣的游戲。

    可這樣讓我從來不怕他,就像今年他惹毛了我,我把他按在床上,給了他重重的六十個耳光,並給了自己重重的二十個耳光,聲稱算是扯平了。

    但他輕描淡寫的跟我說︰“你要給我耳光,就給夠一百個,不要只來個及格分。”

    然後他繼續翻看著手機,繼續查著絡上的蛛絲馬跡,非要找出誰喜歡我。

    那天打他,他有預感。

    因為頭晚上他讓我听易的某個節目,可我一門心思只有兒子,給他听《百家姓》的來源故事,教他唱英歌。

    他如此,我並不理他。

    突然他冒了句,“我背著你給娃娃上了戶口。”

    我猛然間翻起來,掐著他的脖子,給了他一耳光,再淡淡的說︰“我們兩個一起去死。”

    他繼續玩著手機,手機屏幕的光照得他的臉龐很是蒼白。

    他見過太激動,淡淡的說︰“我騙你的,快睡了。”

    我哭著說︰“如果你這事都沒經過我允許,我恨你。你不要這麼自卑,既然我說了我們在一起,便在一起。我不在意婚禮這些所謂的事兒。但是我希望你能振作起來,成為兒子的榜樣。”

    他沒有說話,繼續看著手機。

    我已經懶得管他看什麼,無外乎在上到處翻看論壇、書評區、部落、各大書城,反正是跟我名字相近,跟我有關的日子、數據,總拿來質問我,讓我很是頭痛——整整一年都如此。

    我就搞不懂他為何這般瘋狂,就像我有一點點對他愛答不理,他就不斷喝酒,然後發瘋的拖著我在地上,還用刀嚇我。

    當我哭的時候,竟然說︰“秦女子,原來你還是會怕死。”

    我咬牙切齒的說︰“你要弄死我,那等我給我媽打個電話。”

    不過他從不給我機會。

    你是我婆娘,我為什麼要別人管你?為什麼要別人插手我們之間的事?”

    那天,我不理他,把自己關在衣櫃中,哭了一個通宵。

    並發氣的把衣櫃中的衣架折彎。

    我就搞不懂,他為何變成了這樣的人。

    有人說︰“他要是真的愛你,就不會在年澳門回歸那天,用西瓜刀割破你的手指,非要喝血酒結拜。真正愛你的人,是不忍你流血的。他從小到大都在利用你。”

    說這話的人,根本不知道在成都時,他是如何殘暴的對待過我,讓我有多絕望和傷心。

    只是我一直不想爭鋒相對,我只想平安相處,就夠了。

    在把你“埋”在我心里那一瞬間,早覺得人生不過就那麼回事罷了。

    謝澤波,我真的好累,繼續睡覺,要是明天能起來,我就來把畫送你。

    若是你在,我就帶你去楊奶奶家,看我提詩的那只“石狗”。

    若是不在,今生不再見。

    (本書劇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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