鑒寶秘術

第四四一六章 破了反而更值錢 1

類別︰都市言情 作者︰北域神燈 本章︰第四四一六章 破了反而更值錢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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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咱們國家,逢年過節、新居入宅、婚嫁喜慶、小兒滿月、學子赴考等大喜日子,人們總把硯台當作神靈設案供奉。

    特別是小孩“抓周”時,以率先抓到硯台為長輩們寄予孩子的最大願望。他們認為︰“小時舔墨盂,長大食天廚”。

    硯台可給未來的日子帶來福音,預兆孩子長大後蟾宮折桂,平步青雲,興家創業。

    諸如此類的民間端硯文化,雖然超乎現實過于浪漫化,但我們不可否認,人們把端硯作為吉祥物崇拜,這完全是出于人們對文化的崇尚和對美好生活的渴望和追求。

    也正因為如此,端硯的價格被一抬再抬,簡直高到了離譜的程度。

    早在改開的時候,那時候端硯的市場價格。

    也不過就是千把塊錢左右,可是到現在,一款上好的端硯,即便是尺寸最小,雕工一般的那種,現在起步價也在四十萬左右,而尺寸大,雕工精美的,那就更不用說了,輕輕松松都能上百萬。

    這還是說現代制品,如果是古代的端硯,做工上乘,年頭久遠的,那起步價就得從百萬開始。

    如果要是能沾上一點歷史名人的名頭,那就更不得了了,如果送拍,那基本沒有幾百萬,甚至上千萬,你根本都拍不下來。

    由此可見這端硯,現在在國內市場的瘋狂程度。

    張天元是做夢也沒想到,自己竟然能夠在英國倫敦偶然發現的一個連名字都不知道的跳蚤市場里。

    發現了二十多塊上等的端硯。

    看制作水準,那絕對都屬上乘,再看尺寸,那就更不得了了,都是最受歡迎的大尺寸作品,這樣多的端硯,就算是在國內比較著名的店鋪之中。

    你也休想一下子全部看到。

    正準備跟這攤主討價還價呢,張天元偶然一瞥,看到了一個破了底兒的硯台。

    按理說,這樣的東西,興許根本不值什麼錢了,估計給別人別人都不要。

    可張天元那雙眼楮“唰”的一下子就亮了起來。

    他覺得,自己這運氣,還真不是蓋的。

    這破端硯,其實牽扯到了一件民國時候的事兒。

    民國時期,在宋姓官員家里,宋元琪服侍少爺宋常青出門。

    那宋常青的母親死得早,他父親兒女成群,哪里照顧得到他頭上來。

    十歲那年,他出了麻疹,一大家子人,見老爺不理睬這個兒子,也都不去管他。

    只有跟他同齡的小僕人宋元琪,衣不解帶地照顧著他。

    宋常青也是個知恩圖報之人,病一好,就待宋元琪與眾不同,沒有外人時,兩人常以兄弟相稱。

    無娘兒,天照應,幾年後,宋常青以優異的成績考入了著名學府。

    老爺接到喜報,想起這個兒子來,一高興,就把別人送他的一方價值連城的元明之際的抄手端硯,賞他把玩半天。

    姨奶奶們、同父異母的兄弟姐妹們,全都記起了宋常青。

    小院里破天荒地熱鬧起來,前來道喜的人,走一撥,又來一撥。

    宋常青捧著抄手端硯,看得如痴如醉。

    等人們走光後,宋元琪好奇地湊過去看。

    左看右看,他看不出丁點稀罕之處。

    突然,他見那硯的墨堂,有著很深的凹陷,凹陷最底端薄得像一層紙,分明是個快破的硯,有什麼可寶貝的。

    他小心翼翼地從少爺手上接過抄手端硯,打算仔細瞧瞧。

    誰知,這一交一接的當兒,硯的底端在桌子角,輕輕一踫,踫出一個洞來。

    宋元琪嚇得渾身發抖,以老爺的脾氣,他必死無疑。

    宋常青也嚇白了臉,為了保護宋元琪,他一口咬定自己踫壞了抄手端硯。

    老爺氣壞了,叫人拿來馬鞭,下死手打,不像打兒子,分明是在打賊。

    宋常青足足躺了一個月,才能下床。

    老爺認定他是個敗家子,連念書的學費也不肯給他,宋常青只得幫人做家教,幫人抄書,掙來學費錢。

    沒多久,國難當頭。

    腳盆鬼子快要攻進城了,宋常青的父親領著妻妾,連夜搬去了大西南。

    偌大一座宅院,除了宋常青、宋元琪,就只剩一些老弱病殘的僕人。

    腳盆鬼子一進城,除了宋元琪,那些僕人都回鄉下老家了。

    宋常青照樣幫人做家教,幫人抄書,宋元琪租了輛黃包車,當起了黃包車夫。

    腳盆鬼子听說宋常青的父親是國民黨的一個大官,就帶著他們的文物鑒定專家來宋家搶寶。

    腳盆專家一看見那塊元末明初的抄手端硯,兩只綠豆眼立馬賊亮賊亮的,他再一看,端硯的底端破了一個洞,便冷笑兩聲,把端硯擱在桌子上,吆喝著鬼子兵走了。

    連腳盆鬼子都不搶的東西,可見真是沒用的廢物了。

    宋元琪一直想賠少爺的端硯,可是,他拉黃包車賺那幾個錢,剛夠吃飯,哪里賠得起啊。

    湊巧,1942年這天,14歲的宋元琪拉了一個美國傳教士。

    這美國傳教士脖子上掛著一條純金打造的十字架。

    黃包車剛拉到拐角處,就踫見一個腳盆鬼子。鬼子兵見了金十字架,自然要搶。

    美國傳教士叫了聲上帝,就開始跟他扭打起來,宋元琪見四處沒有別的人,就拎起一塊磚頭拍死了鬼子兵。

    傳教士非常感激他,要把他帶到遍地黃金的美國去發財。

    宋元琪就悄悄跟著傳教士,輾轉到了美國。

    美國並沒有遍地黃金,宋元琪在中餐館打工,只能勉強維持生計。

    他一門心思想掙錢回國還債的計劃,不得不一再推遲。

    直到七十九歲這年,宋元琪攢到四十五萬美金。

    他想,無論是否還得起,能還多少是多少,他就回了國。

    建國前,宋家的名氣很大,所以,他很快就有了宋常青的消息。

    只可惜,宋常青已經去世了,他唯一在世的親人,只有一個叫宋晶的孫子。

    宋元琪想︰這筆債就還給他孫子吧。

    宋元琪找宋晶買硯,出手就是四十萬美金。

    那個長相酷似少爺的宋晶,把端硯遞到他面前,宋元琪一看,激動萬分,連連說︰“買了,我買了。”忙不迭地掏支票本。

    偏生宋晶說︰“這是爺爺留給我做紀念的,不賣。”

    宋元琪一咬牙,把留作養老的五萬美金也拿了出來。宋晶還是不賣。(www.101nove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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