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自九天來

第24章 鎮魂關

類別︰武俠修真 作者︰卸甲老卒 本章︰第24章 鎮魂關

    立春,萬物起始。

    冷風裹挾著雪絮,鑽進了李桃歌白皙脖頸。

    從京城來的少年,已經習慣了雪虐風饕的鬼天氣,將皮襖的領口豎起,遮蓋住不輸于女人的細嫩肌膚,抬頭望著空中梨花旋舞,一雙桃花眸子眯成縫,自言自語春天來了。

    掐指一算,來到鎮魂關已經月余。

    本以為自己的身子要養些時日,誰知十天後便行動自如,觀天術帶來的弊病,除了氣血稍虧以外,並沒有太大惡果,李桃歌不知是好是壞,干脆活一天算一天。

    配隸軍是邊軍中最低賤的身份,這些天李桃歌吃了不少苦頭,洗腳,洗衣,做飯,砍柴,喂料,倒夜壺,干的都是卑賤的活,同營士卒嘲笑他也是將軍,只不過是“夜壺”將軍,好在他心靜如湖,沒什麼脾氣。

    如今扎下根後,將軍大人的底褲有多寬,都統大人幾時起夜,記得比過節都清。

    營房里,夫子的道理和朝廷的規矩,都不如伍長老孟的煙袋鍋子。

    鎮月將軍是西疆重要將領之一,也是鎮魂關的土皇帝,若想要活著回到永寧城,必須把將軍大人伺候舒坦。不料屋漏偏逢連夜雨,才給鹿將軍倒了幾天夜壺,人家調來了四五位美俾貼身服侍,他這位“夜壺將軍”丟了差事,變成了專門管理馬匹的槽頭。

    夜壺將軍變槽頭,李桃歌很高興,雖然管不到人,手底下就幾十匹馬,但不用上戰場,餉銀也加了一錢,苦點累點不算啥,起碼有命回到京城。

    李桃歌來到馬廄,牽出一匹年老體瘦的黑馬,拍拍馬背,在馬耳朵旁邊小聲嘀咕幾句,等到黑馬心不甘情不願地將腦袋一昂,噴出兩團霧氣,李桃歌才笑眯眯地抬起馬腿,殷勤地修理起馬蹄。

    在相府時,自己的小院緊鄰馬廄,常常看到馬夫喂馬,遛馬,也偶爾探討養馬奧妙,日積月累,李桃歌成了半個養馬宗匠,明白這馬跟人一樣,脾氣不一,絕沒有相同之說。

    這匹“旺財”就是馬群中的另類,脾氣古怪,口味刁鑽,不是上好的精料,寧可餓死都不吃一口,比鹿將軍都難伺候。

    所幸李桃歌脾氣溫順,耐心也很好。

    風雪中走來一名穿著破甲破棉褲的老者,五十多歲年紀,皺紋縱橫,豎眉惡目,油膩的頭發上沾著一層雪花,顯得比實際年齡更蒼老一些,左臉有一道長達三寸的刀疤,邋遢凶狠,偏偏留著文人雅士偏愛的山羊胡,看起來極為怪異。

    老者就是老孟,睡在炕頭最東邊的伍長,自稱孤命人,父母早早亡故,無兒無女,听一個大炕的兄弟說,老孟年輕時討過一房媳婦兒,哪曾想到進門沒多久,得了一場重病,撒手人寰,算命先生說老孟命不好,克六親,誰沾上誰倒霉,老孟索性沒在續弦,拎著柴刀投身軍伍,一呆,就是三十年。

    孤命人老孟靠在馬廄大門旁,抽了口旱煙,怪聲怪調說道“小桃子,把我老伙計伺候舒坦了,改明打起仗來,你們這些小王八犢子都不中用,我這條老命能不能活著回到鎮魂關,全得靠它。”

    李桃歌這名字過于拗口,第二天改為小桃子,听說是之前營里養過一只貓,叫做桃子,只不過被馬踏成了肉泥,幸好後繼有人。

    俗話說什麼人配什麼馬,老孟性格古怪刁鑽,旺財更是馬仗人勢,瞧見主人來了,強硬收回馬蹄,從鼻孔里頻頻噴出白霧,雙眼趾高氣昂,使勁往上翻。

    李桃歌伺候人的活干久了,自然懂得眉高眼低,先給旺財喂了一把精料,接著對老孟陪笑道“孟叔放心,旺財吃的都是好東西,別的馬能跑一百里,它能跑三百里,絕不會誤事。”

    李桃歌嘴甜,只要是官,見誰都要稱呼一聲大人,跟在老孟屁股後面伺候久了,明白他討厭官場那一套,干脆以子佷自居。

    “累死老伙計都跑不到三百里,瞎他媽叨叨。”老孟冷哼一聲,“不管跑多遠,能把老子的尸首馱回來就行。”

    听出弦外之音,李桃歌拍去手心草屑,輕聲問道“孟叔,今年要打仗了嗎?”

    老孟干癟枯瘦的右手撫摸著旺財稀疏鬃毛,左手捋著山羊胡,甕聲道“入冬早,草木枯竭,牛羊找不到草料,十有八九會餓死,牛羊倒下,蠻子們就沒有口糧,為了活命,肯定會來打草谷。只不過借著什麼由頭,就不好說了,或許是他們娘娘的褻衣讓大寧的江湖好漢偷了,又或許是皇子吃了咱們的補藥,拉稀拉死了,再或者王旗被咱臭丘八擦了屁股,那幫蠻子沒讀過聖賢書,可不講什麼仁義道德。”

    听完老孟的諢話後,李桃歌輕輕一笑。

    作為大寧王朝的西大門,已經跟驃月兵戎相見上千年,以前是年年打,月月打,天天打,心情好了打,心情不好更要打,沒吃的要打,吃飽了撐的也要打。後來兩劍山一戰,那名橫空出世的大寧劍仙斬掉了驃月皇帝,又斬掉了兩名謫仙人,幾近于斬掉驃月氣數,那些年倒是消停不少,近幾年養足了精神,又開始在邊境撒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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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孟從油亮漆黑的袖口中摸出一袋東西,丟給了在那盤算著今年會死多少人的李桃歌,“上個月的餉銀,順道給你捎了回來。”

    餉銀二字,使李桃歌水潤眸子頓時一亮,小心接過,從袋子里捏出碎銀,又重新裝好,再用一塊紅布包住,揣進懷里。

    吝嗇鬼般的小家子氣,引得老孟一陣怪笑,說道“數都不數,不怕老子偷拿幾錢?”

    李桃歌笑道“數過了,總共一兩二錢。”

    老孟皺起掛有一層浮雪的眉毛,“不該是一兩四錢嗎?怎麼會少了一成還多?”

    李桃歌無所謂笑道“差的不多,不礙事。”

    老孟哼了一聲,說道“約莫是鹿大人又刮了一層油,他奶奶個荷葉 !我就說嘛,放著舒坦的二世祖不做,跑到邊關來吃苦受罪,原來是發財來了!”

    鹿將軍出自林州鹿家,八大家族旁系,常年扎根于軍伍,是大寧數得著的豪族,鎮月將軍不過是從五品,又是極西蠻荒之地,遠不是鹿家能看得上的肥缺。

    猜出緣由,老孟繼續發著牢騷,“大寧軍中,除了禁軍,咱們邊軍餉銀最多,可兵部扣兩成,到了西府再扣兩成,來到鎮魂關,只剩下六成,鹿將軍再抽一成,還讓不讓弟兄們活命了?!再逼下去,邊軍沒準就成了反軍了!”

    如此大不敬的言語,把李桃歌嚇了一跳,左右張望一番,悄聲道“孟叔,慎言啊!這可是砍頭的大罪。”

    老孟擠出死豬不怕開水燙的冷笑,道“老子打了這麼多年的仗,啥時候怕過死?倒是你小子,正是生龍活虎的年紀,偏偏跟糟老頭一樣窩囊,有人來吸你的血,啃你的肉,刮你的骨,心里頭就沒犯嘀咕?”

    李桃歌搓了搓被冷風凍紅的手掌,低頭笑道“我娘說過,心寬一尺,路寬一丈。”

    所謂的“娘”,只不過是李桃歌虛構出來的,把書里的賢妻良母形象搬出來,稍加潤色,便是娘親模樣,而且他時常胡思亂想,娘親對他說話的和藹臉龐,尤其是在夢中經常相遇。

    這是十幾歲的苦命少年,苟活于世的資本。

    老孟沉吟片刻,琢磨這話里的滋味,點頭道“你娘是明白人,說的沒錯,我要是早些年見到她,沒準能給我開開竅。”

    李桃歌遠眺掛了一層白帳的巍峨城頭,眉頭緊鎖。

    流放的路上,周典幾次三番流露出對簫爺爺的不滿,說邊疆亂成一團,文官有不可推卸的責任,最底層兵卒的賣命錢,都要克扣至一半,誰能不急眼?這怪人家心生怨恨?

    兵部,安西都護府,這都是文官把持的要職,把擠干油水的餉銀再放到鎮魂關,將軍再刮一層,不激起兵變已然不錯了。

    西疆之患,或許不僅僅是驃月王朝的鐵騎。

    老孟抖落肩頭雪花,說道“對了,城東林子里鬧狐仙呢,那幫狼崽子跟得了失心瘋一樣,都去湊熱鬧,說好了子時捉妖,你不打算插一手?”

    李桃歌收回思緒,搖頭道“狐仙有什麼好瞧的?”

    老孟擠擠眼,一臉猥瑣道“這書里說啊,狐仙都是大美人,皮膚光滑如綢緞,腰肢細嫩如柳條,眉目勾魂,國色天香。咱這破地方,男人少,婆娘更少,滿街都是娶不到媳婦的單身漢,抓住狐仙以後,弄回來當老婆,豈不是比神仙都快活?”

    李桃歌想起老孟斗大的字不識一籮筐,如何能出口成章?詫異道“狐仙能變美人?哪本書里提過?”

    書倒是書,只不過是風流艷書,老孟戰場上有幸撿到過一本,珍藏多年。

    老孟覺得那幫寫書人壞到根了,人間的旖旎香艷寫完了,開始把神仙鬼怪都融進書中,弄的爺們鑽心的癢。那本書不僅寫的入骨三分,插畫也惟妙惟肖,老孟字認的不多,可畫誰都會看,觀摩久了,書頁都翻爛了,自然對于書中的妙語如數家珍。要是真喜歡讀書,也不至于扛著腦袋賣命這麼久,才混到伍長的慘淡境地。

    咳咳。

    這……

    老孟急忙用干咳來掩飾尷尬,隨口說道“我是听說書先生講的。”

    編瞎話,主要是害怕這小子開口要書,李桃歌喜歡看書,任何書都愛不釋手。多年的老伙計,要是被這小子拿走了,豈不是等于是要了老孟的命?

    李桃歌信以為真,說道“我倒是看過一本關于狐仙的書,書中寫到,狐五十歲,可化為婦人,百歲可變美女,千歲即于天通,稱為天狐,善鬼魅,使人迷惑心智。即便能幻化為美女,也是百歲高齡的老嫗,再加上一身狐騷,娶回家當媳婦,怕是不妥吧?”

    老孟硬氣道“咱們刀口上舔血的爺們,死都不怕,還怕區區狐妖?!百歲老嫗怎麼了?一身狐騷怎麼了?你太小瞧那幫狼崽子了!天天在營里舞刀弄槍,憋的腦袋都快炸了,只要是母的,你看他們敢不敢上!”

    一番豪言壯語說的慷慨激昂,頗有統領千軍萬馬的將軍氣魄。

    李桃歌似笑非笑,桃花眼彎成了月牙兒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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