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酋長到球長

第三十九章 敬

類別︰科幻小說 作者︰茅屋秋雨 本章︰第三十九章 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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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劍就放在石頭上,這不是一塊能讓銅劍鋒利的礪石,銅劍也已經圓鈍了,可卻掩不住里面的憤怒。

    劍的主人沒有將劍收回皮鞘,就這麼坐著,耳朵里听著議事會的人說話,隱約听到什麼應該往陽關多派兵之類的事,但耳朵听著心里忘著,根本記不得這些人說了什麼。

    他的心中一片寧靜,耳邊回蕩著那晚上的歌聲,直到一陣馬蹄聲傳來,他才猛地握緊了劍柄,因為他听出了這個聲音是跟隨白馬而去的伙伴的。

    或許只是巧合,就在他看到狼皮的時候,白馬帶的人其實已經離他們不遠;等休息了前往夏城的時候,白馬也派出了使者先行前往夏城。

    九月十五之前的故事都是一樣的,不同從九月十六那天開始。

    “那天晚上月亮特別圓,升的還早。白馬從那個被撒鹽的人那問出來,現在草原上的各個聚落都恨我們到了骨頭里,北邊部族的大村落留下的人不多,是個好機會。”

    “我記得白馬說,這天上這麼多星星,就像城邑里的人一樣多,可月亮一出來,人們抬頭總是先看到月亮。人活著,就得當月亮,不能當星星。他一說我就覺得有理,如今打仗誰不想著立點功勞啊,城邑這麼多人,你平平常常誰認得你啊?”

    “八十個人就帶了些吃的,避開了河岸走了六七天,遇到了一個大村落,正好吃的也不多了,馬也累了。”

    “那天晚上天特別黑,月亮升的也晚,那個村落里點著火,當時我就把前晚上剩的一點羊肉扔了,心說今晚上可算能吃頓好的了。”

    “連燒帶殺,村落里一半的男的都被征去了,根本沒啥人抵抗。抓了個人一問,說是首領傳令說那群在草原上殺人放火的去了東邊。白馬一听就肯定那些人又燒了幾個村子,真要是成了,回去這功勞得有他們一半。”

    “那村子能有二三百女人,還有四百多奴隸,吃了頓飽的,學著姬夏讓這群奴隸殺了女人,選出來二百多個會騎馬的,跟著我們一起走。”

    “那些奴隸打仗不行,白馬說要不用他們排隊擺陣,只要會騎馬敢殺人就行,那些牧奴過得也慘,干活不說吧,動不動就被抓去祭祀。那些人信奉什麼戰爭之靈,要砸下來頭蓋骨喝血,等我們讓他們殺人的時候,一個個一開始還不敢,我上去就先教他們怎麼割頭皮,跟那些牧奴說他割你們的,你們也割他們的啊。才割了幾個,那些牧奴就紅了眼了,殺了個遍。”

    “我當時還擔心人多了走得慢,白馬說我們再有三天就能到了,這時候就算有報信的,他們也回不來,再說也沒人想到我們能跑這麼遠的地方。”

    “路上斥候還看到了幾個村落,但是白馬都沒動,他說等回來的時候再殺,免得回來的時候挨餓。要不說當初姬夏讓我們听他的,要是我,肯定想不到回來的事。”

    “等到了那個村落,那村落真是大啊,估摸著少說也得有七八百人。他們又不種地,再大的話牧草就不夠了,男人走了一半,留下的人也不多。”

    “當時白馬就說,姬夏當初離開城邑的時候得留人監城,這個大村落也一樣,首領不在肯定也得留個人,這個人要是能抓到那可就不是一般的功勞,就像是假如咱們和娥城打仗把數九抓了……”

    “他說一旦打起來,那人肯定會跑,所以得分四十個人去後面埋伏。我們就抓草,白馬自己肯定不能去,那些奴隸也不會。八十個人,七十九根草,我抓了個最長的。嘿,當時我弟弟抓了個最短的,氣的直罵。”

    “臨走的時候,我弟弟還把我葫蘆里剩的一點酒搶走了,說我要是真抓著人了,回到夏城不知道有多少酒。我當時就想,酒不酒的那倒沒事,我就尋思著也想和狸貓一樣,和城邑里的女人出去單過,真要是這事辦成了,估摸著那女人肯定覺得我很厲害。”

    “我也不知道白馬這一仗是怎麼打的,三面放火就留了一面,我們就在沒著火的那邊藏著。也就兩個時辰的功夫,一群人就慌慌張張地騎著馬往這邊跑。當初埋伏的時候白馬就說的明白,馬跑兩個時辰就得歇一陣,那時候正是他們跑不動的時候,我一看人不多,但是一個個穿的不是貂皮就是狐狸皮的,就帶著人沖過去了。”

    “我就盯著一個女的,心說殺歸殺,那一張白狐狸皮可別粘上血。後來我才知道,你們猜這女的是誰?”

    “嘿,這女的原來是首領哥哥的女人,首領的哥哥原來是首領,死了之後當弟弟的當了首領,馬啊,女人啊,都成了他弟弟的了。長得還是挺好看的,不是很強壯,但是頭發就像是傍晚的太陽一樣,皮膚白的真就根茅草根一樣,我追上去,第一劍刺歪了第二劍才刺死,可惜那張白狐狸皮了。”

    “又弄死了幾個後,我看一個老人脖子上掛著那麼多的人頭皮,都快死了,手里還攥著一個頭蓋骨,旁邊兩個年輕的死命護著,我就知道這個人肯定就是白馬讓我抓的那人。”

    “那兩個年輕的打仗是把好手,我也沒和他打,帶了七個人一起拉弓,一輪就給射死了。我跑過去一把就把那個老人拽下來用草繩子捆住了。”

    “他手里拿著的那個頭骨可和別的不一樣,里面有一層亮閃閃的東西,跟銅似得,可又不是銅,比銅還亮,就墊襯在頭蓋骨里面。血倒進去,輕輕一倒就全流出來了,一點都不粘。”

    “後來我才知道,這個頭蓋骨真不一樣,這是他們部族從西邊遷來之前就有的,有人在水里玩的時候撿到的一種黃色的石頭,特別亮,還特別沉,也不像咱們煉銅一樣還得用炭熔煉,揀出來就是亮的,就是很軟。”

    “當初他們在西邊一共做了七個這樣的頭蓋骨,給各個部族中最厲害的巫靈祭司。他們好像是因為信戰爭之靈還是大地之靈的事打起來了,這個部族就遷走了。除了他們佔著鹽田外,這個頭骨也是挺多遷到這的小部族跟隨他們的原因。好像西邊的部族來過好幾次想要這個頭骨,他們都不給。”

    “這東西還真挺好看的,我以前沒見過,可是第一眼看到那種黃澄澄的顏色就覺得這東西真好。”

    “等我帶著這個活的去找白馬的時候,那邊都已經殺完了,滿地都是死羊,血都把草染紅了,明年那地方草肯定長得很高。”

    “我們八十個人一個沒死,還放了那麼多奴隸,走的時候我們一人騎著四五匹馬。那些牧奴要跟著回來,白馬就和那麼牧奴說︰以前他們抓你們當牧奴,你們看看,其實他們也就一個腦袋,現在你們有馬有武器,去抓他們當牧奴。跟著我們回去,得當野民……”

    “那些牧奴一听,覺得還是不跟著來了,三四百人就留下了四十來個,剩下的趕著羊什麼的又學我們去找殺別的聚落了。”

    “其實我知道,白馬是故意的,讓那些牧奴引走那些部族報復的人,他們又不能打,人越多走的越慢,真要是被追上反而不如我們人少跑得快。而且這些牧奴都不用我們教他們,他們肯定會讓那些奴隸主恨的牙齒酸疼的。”

    “我們就和牧奴反向走,選了最好的馬,除了馬也沒什麼東西值得帶回來。回來的時候,留的那幾個村落正好夠我們吃的,干草什麼的都是備好的。我們就邊走邊殺,村子都不大,有時候還沒等殺呢,人就先跑了。”

    “路上有病的跑不動的馬就扔掉,一開始有村子,後來就殺馬吃,不過馬可比羊大多了,殺一頭就夠我們吃一頓的,就是肉太粗,一點不如羊肉好吃。”

    “姬夏你走的時候留給我們三百匹馬,我們殺了一圈帶回來了四百匹。一開始我們不會騎馬,蹬著踏腳繩,騎了幾天大腿里面摩的全是血。現在回來的一個個都會騎馬了,大腿里面的肉也結疤了,帶回來的四十個牧奴也都是騎馬的好手。”

    他眉飛色舞地說完,從裝著白狐狸皮的口袋里掏出來一個頭蓋骨放在議事會大廳的石頭上。

    頭蓋屋里面趁著一層黃金,的並不精細,可能是撿到的狗頭金,畢竟金的金屬性太惰,自然界里大多是單質存在,而且質地又軟,延展性極好,不需要太精細,也可以弄的這個時代意義上的很薄。

    即便議事會大廳中的人從未見過金子,金子也沒有被賦予高階等價物的含義,但在傍晚的火光下發出的熠熠光澤,還是讓人不由自主地喜愛上了這種金屬。

    前世里很多與世隔絕的部落,甚至新舊大陸數萬年都不曾有,但黃金卻不約而同地成為了各個文明圈所最喜愛的金屬。

    閃爍的光澤下,報信的人笑的露出了牙齒,將幾張狐狸皮放在頭蓋骨的旁邊,笑道︰“等白馬回來,城邑要賞他些什麼呢?他說,這頭蓋骨和抓到的那個巫靈祭司,得分一半的功勞給分開的那七十個人。”(www.101nove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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