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世魔龍

169 抗戰時期

類別︰科幻小說 作者︰目自翕張 本章︰169 抗戰時期

    現實的生活平淡而又充實,王金龍很快就找回了感覺,將陌生感消除,重新成為現代人。既然平復了心境,也是他再次穿越的時候了。于是他在某個晚上,躺在床上睡覺時,再次選擇了穿越。

    王金龍對穿越的程序已經輕車熟路了,也適應了場景的轉換。可是這一次他剛睜開眼楮時,依然吃了一驚。因為他發現自己竟然躺在尸體堆里!身上穿著國-軍的軍服,耳邊還不斷的傳來槍炮聲,應該是在戰場上!

    還不等王金龍回過神來,一只大手就抓住他的肩膀,用力搖晃道︰“和尚,你還沒死?沒死就趕緊起來!”

    王金龍暈暈乎乎的被那人拉起來,稀里糊涂的跟著跑,可還沒跑幾步,忽然一聲槍響,那人就倒地不起了。

    听到槍聲,身邊的人還被打死了,王金龍本能的臥倒,然後就地一滾,滾進了一個土坑里,隱藏好自己。然後他有時間整理這具身體的記憶,發現自己竟然到了抗戰時期。

    這具身體的本名叫魏大勇,因為小時候在少林寺出過家,所以大家又都叫他和尚。這家伙在少林寺學了一身的武功,身體素質又好,用冷兵器或者拳腳比試的話,還真沒遇到過對手。後來抗戰爆發,他就加入了軍隊,又練成了一手好槍法,絕對屬于最精銳的好兵。

    魏大勇的功夫,在別人眼里已經很了不得了,可是在王金龍看來,也就那樣,即使沒有龍族血脈的加成,也能和他打個平手。至于槍法,同樣不稀奇,王金龍當特種兵的時候,也狠練過槍法,雖然比不上狙擊手,可也不是這個子彈異常金貴的時期的人能比的。他最擅長的兩項本領王金龍都不太在意,其他的更不用說了。作為特種部隊中的尖子,戰斗技能更是完爆魏大勇。

    只是魏大勇這個名字,怎麼覺得這麼耳熟呢?這里到底是哪個位面?

    戰場上顯然不是個思考問題的好地方,隨著國-軍的迅速敗退,追擊的小鬼子漸漸逼近了。要是別的敵人,初來乍到的王金龍還要考慮一下到底要不要出手,既然是小鬼子,那還有什麼說的?干他!

    戰場上最不缺的就是武器彈藥,尤其是一方潰逃的情況下,更是扔了滿地的槍械。王金龍伸手抓過一支來,推彈上膛的時候,感覺有些手生。這個時候的槍械還是打一發上一發的那種,讓習慣了自動步槍的王金龍當然感覺不舒服。因此第一槍打偏了,明明瞄準的是胸口,卻打在了肩膀上,沒能干掉敵人。

    習慣性的接著又扣了一下扳機,槍卻沒響,他才想起忘記了上膛。這讓他心中暗罵,這特麼什麼破槍。

    記住了要推一下摟一下,這次順手了不少,第二槍就干掉一個刺刀上挑著膏藥旗的小隊長。接著是第二槍、第三槍、第四槍,再然後,沒了!槍里沒子彈了!

    這讓王金龍氣的大罵,這破槍也太坑了,一共才裝五發子彈,要是自動步槍的話,才夠一個點射而已。

    沒辦法,他只好再找一支槍,順便從尸體上抓了個子彈袋過來。可是有槍有子彈,不代表他就能縱橫無敵了。他的戰友都跑了,鬼子則步步逼近,他再厲害也不可能一個人擋住一支軍隊。只好多抓了幾個子彈袋,然後邊打邊撤,逃離了戰場。

    這個位面不允許有任何超自然的力量,不管是內力還是法力抑或是異能,全都沒有。盡管如此,王金龍依然有特種兵技能和功夫在身,再加上魏大勇這具身體本就有功夫底子,王金龍的本事可以盡情發揮,逃離小鬼子的追擊還是不難的。

    只是小鬼子太多了,漫山遍野的都是,王金龍也分不清方向了,只能哪里有空隙就往哪里跑。等徹底甩掉鬼子之後,他發現自己迷路了,不知道自己身在何處。

    王金龍對此一點都不在意,他已經不是第一次獨自在荒郊野外求生了,這點小事難不倒他。現在先休息一下,然後再決定行止不遲。

    找了個避風的山坳,王金龍舒服的躺了下來,誰知不知不覺中睡著了。忽然一聲槍響,才把他驚醒過來。

    對于這種情況,王金龍的身體已經形成了本能,驚醒後沒有第一時間行動,而是將自己更深的隱藏起來,先觀察情況再說。等發現自己沒有危險,然後才悄悄的向槍聲傳來的方向探索。

    翻過一道土坡,王金龍發現坡下就是一條土路。這條路看樣子還算是主干道,三輛載了不少貨物的馬車正從這里經過。但是馬車都已經停下了,因為周圍圍著一圈兒土匪,正用槍指著車隊的老板和車夫。

    在現代的抗戰劇中,土匪大多被美化了,都成了抗日志士。可是王金龍遇到的這撥土匪顯然是正牌的,凶神惡煞、蠻橫霸道,將車隊的老板從車上扯下來,一腳踹倒在地。老板剛爭辯了兩句,就被一槍打死。

    老板被打死,有一個車夫顧不得危險,大叫著撲倒老板身邊,抱起來想要救他,可惜土匪那一槍正中心髒,已經沒救了。這讓那車夫大哭起來,並且愚蠢的大叫道︰“我們掌櫃的你們也敢殺?你們等著,等我家大少爺回來,讓你們全都償命!”

    其中一個匪首問道︰“你家大少爺?一個富家少爺就讓我們償命?你做夢去吧!”

    車夫兀自不醒悟,大叫道︰“我家大少爺是軍官,等他帶著軍隊回來,看你們怎麼死!”

    為首的兩個土匪對視一眼,其中一個說道︰“老二,你這手也太快了,出了人命了,這可怎麼辦?”

    老二獰笑道︰“大哥,事到如今說什麼都晚了,就只有一招了……”說著,他做了個抹脖子的手勢。

    老大搓著下巴沉思了片刻,終于點點頭道︰“也只有如此了。兄弟們,給我……”

    不等他說完,王金龍就一槍先將那個老二斃了。這幫土匪是要殺光所有的車夫,王金龍既然遇到了,豈能坐視不理?毫不猶豫的開槍殺土匪。至于為什麼第一個殺老二,是因為這伙土匪中,老二是心性最狠毒的一個。殺老板的是他,建議殺人滅口的也是他,這樣的禍害當然要第一個清除。

    這些土匪也都是老手了,王金龍剛開槍殺了老二,其他人就全都警覺的各自躲藏起來。尤其是那個老大,更是藏的嚴嚴實實,一點衣角都不露,而且還揮著手命令道︰“誰打的黑槍?把他找出來,干掉他!”

    他手下的土匪不敢不听,只好露出半個頭來尋找目標。他們雖然很謹慎了,可在王金龍眼里,他們依然非常的明顯。只要露出一點腦袋,子彈就會準確的掀開他們的頭蓋骨。一時間土匪們嚇的連頭都不敢露。

    土匪們被嚇壞了,王金龍卻對手里的槍越使越順手。他撿來的槍是國-軍制式的中正式,拉一下打一槍的方式雖然很笨拙,但是可以有充足的瞄準時間,二百米之內,幾乎是指哪打哪。

    其實中正式在栓動步槍中,精度還算是低的,同時期的三八大蓋,精度還要高得多,但對王金龍來說已經足夠了。他距離土匪們也就七八十米遠,當然是怎麼打怎麼有。

    沒人敢露頭了,土匪老大知道遇上高手了,只好求饒道︰“不知哪位高人大俠在此,兄弟如有得罪之處還請見諒,我願賠禮道歉,請大俠放我們一馬!”

    王金龍見他們都藏著不出來,自己要是繞到他們背後還挺費勁的,干脆順著對方的口氣說道︰“放你們一馬也不是不可以,那要看你們乖不乖了。都把槍扔了,出來排成一排!”

    土匪老大當然不肯听從這樣的命令,說道︰“大俠,你這就是難為我們兄弟了。我們扔了槍,排成一排,那不就是你的槍靶子了嗎?”

    王金龍冷笑道︰“就算你們不出來,就不是我的槍靶子了?我要殺你們,你們無論如何也跑不掉,頂多就是費點事而已。我這個人比較懶,你們要是讓我費事了,我就會心情不好。我心情不好,就得拿你們出氣,你們想死可就難了。”

    土匪老大當然不相信,大叫道︰“你的槍法是厲害,可我們這麼多人,一起逃跑的話你能殺幾個?尤其是等你換彈夾的時候,我們早就跑遠了,你能把我們怎麼樣?”

    王金龍笑道︰“你可以試試。或許別人能跑掉,但是你,我是絕不會放過的!”

    土匪老大強硬的道︰“試試就試試,誰怕誰?兄弟們,你們都听到了,他不打算放過我們了,現在咱們只能賭一賭,看誰的運氣不好了。他的槍里頂多有五發子彈,哪五個兄弟的運氣不好,今天撂在這了,你們的爹娘我都養著了!現在听我命令,準備,跑!”

    這家伙還有幾分威信,他一聲令下,土匪們還真的都跑了出來。他們逃跑的經驗很豐富,再怎麼著急也沒忘了跑曲線,試圖用這樣的方式躲開子彈。尤其是穿著皮衣、皮靴、戴著皮帽子的家伙,更是狡猾的躲在其他人前面,用手下替自己當子彈。(101nove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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